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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开发合同

更新时间:2017-03-20 15:38:31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215次

委托开发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研制装置,特商定如下合同:

1.研制内容:对制药车间二个一吨发酵罐,二个五吨发酵罐和二个三十吨发酵罐进行温度自动控制并记录,六套温度自动控制装置安装在一个控制台上。

2.技术要求:

(1)冷却水在温度______,供气温度在______,空气相对湿度在百分之______条件下要求发酵罐在整个发酵过程自动恒定在规定的温度中,并提供温度测量和监视。

(2)控制台在自动调节的同时设置有手动调节。

(3)控制台设置有温度失控极限报警装置(电铃和信号灯)。

(4)控制台设置有温度自动记录和温度数字显示作为温度监视。

3.试制经费:

甲方向乙方提供研制经费______万元。乙方按协议、技术指标及进度要求完成,甲方另支付科研奖励费____元。甲方并同意按每提前一个月另支付协作奖励费____元,提前二个月为____元。

乙方如不能按期完成,每推迟一个月,倒扣乙方项目费的_____%。

甲方在协议生效后先预付试制经费______%,其余部分待项目验收后付清。

4.协作方式:______

乙方在研制过程中,甲方派员参加共同协作试验。甲方负责提供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乙方在控制台研制完成后到甲方生产现场调试。

5.试制进度:

控制台____年年底完成,接着前往生产现场调试,总进度于____年__月结束。

6.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合同,应退回甲方预付的试制经费,甲方不履行合同,不得追回预付乙方的试制经费,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条款

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律师函、法院文书、仲裁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律师函、法院文书、仲裁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9.双方负有下列保密义务:_____

10.研制成果归_____方所有

11.研制工作因无法克服的技术原因而失败或部分失败时,责任由____方承担。

甲方: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