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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缮修理合同

更新时间:2017-03-20 16:02:52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831次

修缮修理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人:  
承揽人:
 第一条 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
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
计量
单位
数量或工作量
报   酬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材料
材料
名称
商标
生产
厂家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人
交付
日期
消耗
定额
单价
价款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方法、时间及地点: 
第四条 修缮修理时间从   日至   日。
第五条 修缮修理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六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七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修缮修理项目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 
第九条  修缮修理项目交付时间、方式及地点: 
第十条 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方法及时间: 
第十一条 定作人在   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
 元。
第十二条 报酬及材料费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保修期限: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 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条款 
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律师函、法院文书、仲裁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律师函、法院文书、仲裁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 办 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