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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滨仲裁委员会公证抽选鉴定机构流程及鉴定款资金保管

更新时间:2024-12-09 17:18:05  监督部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4354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公证抽选鉴定机构流程

自2025年1月1日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对鉴定案件选取鉴定机构的方式调整为公证处公证抽选。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鉴定机构遴选规则查询流程

进入官网(网址:http://www.hrbac.org.cn/index.php),在首页右侧“通知公告”项下进入“【鉴定机构遴选】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公告”项查询。

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录》查询流程

进入官网(网址同上),在首页右侧“通知公告”项下进入“【鉴定机构名录公告】关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23年鉴定机构名录的公告”项查询。

三、双方当事人选取鉴定机构规则

(一)该类鉴定机构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录》入围名单中有两家及以上的,确定由何人抽取鉴定机构:

1.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由哪一方抽选。

2.如无法协商确定由哪一方抽选,共同选定一名本会工作人员进行抽签。

3.如双方当事人无法共同选定一名本会工作人员进行抽签,由双方当事人抽取本会事先制作标有“抽签”“不抽签”的乒乓球,决定由谁抽取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抽取标有“抽签”“不抽签”的乒乓球顺序由本会工作人员现场指定。

4.抽取鉴定机构:由确定的抽签人抽取本会事先制作标有“1、2……”阿拉伯数字的乒乓球。阿拉伯数字是几即代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录》名单中本鉴定类别中顺序在第几位的鉴定机构。例如A鉴定机构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录》名单中第五类鉴定机构中顺序在第3位,则标有数字3的乒乓球即代表A鉴定机构。标有阿拉伯数字的乒乓球数量应与欲抽取鉴定类别项下公示的鉴定机构数量一致,且所标数字应从1开始依次标注。

(二)该类鉴定机构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录》入围名单中只有一个的,是否由该机构作为鉴定机构应由仲裁庭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确认。如不选定该鉴定机构,应由仲裁庭确定抽选范围,抽选规则依照本条第一款执行。

(三)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处理方式

可以通过双向视频的方式参与抽选鉴定机构。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需提前向本会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正反面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本会转递哈尔滨市松北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在抽选鉴定机构现场通过公证处零接触公证平台对当事人身份进行验证。

2.当事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

(1)法定代表人参与抽选鉴定机构的,需提前向本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正反面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本会转递公证处,在抽选鉴定机构现场通过公证处零接触公证平台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验证。

(2)法定代表人无法参鉴定机构抽选的,授权他人参与抽选鉴定机构的,需提前向本会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要注明具有代为办理抽选鉴定机构事宜,包括签署、确认与抽选鉴定机构相关事宜的权限)、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正反面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本会转递公证处,在抽签现场通过公证处零接触公证平台对受托人身份进行验证。

抽选规则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执行。

(四)当事人缺席的处理方式

经本会通知后,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出席也未授权他人参与(包括但不限于拒收抽选鉴定机构通知、收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到庭并拒绝通过双向视频方式参与)抽选鉴定机构程序的,由本会工作人员代为进行抽签,抽选规则依照本条相关规定执行。


鉴定款资金保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出具《鉴定费用资金保管函》,由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携带《鉴定费用资金保管函》到哈尔滨市松北公证处(以下简称公证处)申请办理资金保管公证,并将预估鉴定费存入资金保管账户后由公证处出具资金保管公证书。鉴定费不足的,由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携带本会出具的《鉴定费用续费资金保管函》并将补充鉴定费存入资金保管账户,公证处就补充鉴定费用出具资金保管公证书。

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应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为个人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公证费由《鉴定费用/鉴定费用续费资金保管函》记载的鉴定机构承担,该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应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缴费。

鉴定结果出具后,公证处根据本会出具《鉴定费用资金释放函》的指定将保管的鉴定费分别支付给鉴定机构及鉴定申请人。

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无法亲自到公证处申请资金保管公证的处理方式:

1.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可以通过公证处零接触公证平台申请。

2.提出鉴定申请的当事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

(1)法定代表人办理资金保管公证的,需提前向本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正反面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本会转递公证处后,可通过公证处零接触公证平台申请。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资金保管公证,需提前向本会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要注明具有代为办理鉴定费用资金保管公证事宜的权限)、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正反面照片(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本会转递公证处核实后可由受托人代为通过公证处零接触公证平台申请资金保管公证。

《鉴定费用/鉴定费用续费资金保管函》原件交由公证处并经核实后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