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所需提交的材料
1、 仲裁申请书
标的额30万以上 — 普通程序 — 5份
标的额30万或者30万以下 —简易程序 — 3份
注:每多一位被申请人多加1份
2、 证据
普通程序 — 5份
简易程序 — 3份
注:每多一位被申请人多加1份
3、申请人主体资格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申请人是法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方有代理人的
代理人是律师的:授权委托书1份(写明代理权限),律师事务所函1份,律师证复印件1份
代理人非律师的:授权委托书1份(写明代理权限),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页 1份
被申请人是法人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1份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66号汇宏金融港7号楼3层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立案部收
电话:0451-8281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