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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5-01-10 10:07:16  监督部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905次

为进一步提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执业行为,根据案件审理需要,本会决定启动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实行行业管理类机

构应当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备

案证明,相关执业人员具备职业资质;未实行行业资质管理的,须按照营业执照核准范围执业,相关执业人员应具备高级职称,每个类别不少于三人;

(二)报名机构的机构名称、经营范围应与资质证明文

件一致,执业人员不少于三人,执业年限在三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构,不得申报:

1.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受到管理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者纪律处分之日起未逾三年;

2.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行经营中因违法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机构或机构主要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

4.在接受本会委托过程中有拒不接受委托、拖延出具意见、乱收费、无故不出庭作证等不良记录的;

5.本会认为可能影响履行鉴定职责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材料

(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遴选鉴定机构申请表(登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hrbac.org.cn/-鉴定机构-机构申请-下载2025年遴选鉴定机构申请表);

(二)鉴定机构承诺书(登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官网:http://www.hrbac.org.cn/-鉴定机构-机构申请-下载2025年遴选鉴定机构承诺书);

(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行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行业许可证副本(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鉴定机构应提交相应的其他证明资料);

(五)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机构简介和主要鉴定范围;

(七)本机构的收费标准(含可以降低的标准);

(八)近三年,在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接受鉴定委托情况;

(九)其他能证明申报机构符合遴选条件的佐证资料。

机构申请登记时需明确申请入册的类别,每个机构申请类别数量不限,每申请一个类别需提交一份相应资料。申报机构必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限内提交全部规定的有关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四、遴选流程

(一)请将上述资料汇编成册(用A4纸装订成册编写页码、目录),2025年3月1日前送交本会,当场核对原件;并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ebzcw2012@163.com邮箱;

(二)本会严格按照选聘数量要求,通过书面审查及实地考察相结合等方式,择优选定入册机构;

(三)本会确定入册机构名单后,将在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五、其他说明

各单位申报材料要据实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规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雪花南一路66号汇宏金融港7号楼406室;

(二)联系人:代秘书、高秘书 0451-82815772。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