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0-19 17:07:29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773次
2012年10月18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仲裁工作调研组来到哈仲对我市的仲裁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这是市人大首次将仲裁工作纳入调研范畴。按照调研方案要求首先听取了仲裁办的汇报,仲裁办吴爱民主任向调研组介绍了我市仲裁案件受理、裁决、执行以及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等基本情况。在随后召开的仲裁员座谈会上,仲裁员们也纷纷提出仲裁法律制度在解决合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提出我市仲裁发展的各项建议。
据介绍,哈仲自成立以来,公正、及时地审理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至2012年9月底,哈仲共受理案件471件,案件主要有建设施工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购销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类型,涉案标的额达10.18亿元。哈仲通过积极努力,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近几年案件调解、和解率均在50%左右,案件自动履行率也在50%左右,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的案件两年多以来仅有4件,所占比例不到审理案件总数的1%。
据了解,由于仲裁法律制度自身的特点以及仲裁服务逐渐被人们认可,哈仲受理案件的数量较过去有所增长。但是,由于人们缺乏对仲裁法律制度的了解,我市大量的民商事合同纠纷仍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通过此次调研,调研组表示,将通过各种渠道呼吁社会各界关注仲裁事业的发展,提升人们的仲裁法律意识。吴爱民主任表示为了我市仲裁工作的快速发展,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发展中求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仲裁的各项工作,使仲裁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