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1-29 14:57:45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839次
2013年1月29日上午,第四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友谊宫召开。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主任聂云凌主持,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杨震、吕诚、刘晓梅,委员孙纬、孙庆德、孙婉睿、张刚、张波、李占河、陈烨、陈树森、赵永利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章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会议制度》、《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七项制度草案。
聂云凌同志指出,仲裁作为一种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机制,已被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普遍接受和运用。我国设立仲裁制度目的也是为了适应改革开放要求,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当前,仲裁制度已成为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市场经济矛盾的有效手段,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
聂云凌强调,新一届仲裁委员会,要立足实际,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坚持“仲裁为民”的理念,强化为经济主体服务的意识,把企业和群众诉求作为第一信号,把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企业和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满足企业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维护好广大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聂云凌同志要求社会各界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仲裁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在仲裁工作中的责任和作用,积极支持、协助和参与仲裁工作,为仲裁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吴爱民同志代表第四届委员会全体成员表示本届委员会一定会认真学习、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同时勉励仲裁办全体工作人员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