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仲裁动态 > 哈仲新闻 > 正文

学习问责处分制度 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更新时间:2013-06-14 11:22:31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795次

    2013年6月13日上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本期党支部组织学习活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同志及全办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会议由仲裁办党支部组织委员、行政部副部长王志鹏同志主持。

 

 

    会上,王志鹏同志首先带领全办同志集中学习了《宋希斌市长在全市政风建设年行政问责推进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90号)。王志鹏副部长为同志们详细介绍了《暂行规定》的出台背景及意义,结合实际对《暂行规定》逐条作了解读。接着同志们根据市长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就仲裁办问责工作的推进情况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讨论。

    吴爱民主任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制度,做到正确掌握、深刻理解。同时,要真正做到学以修身、学以致用。通过学习,提高爱岗敬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增强作风意识、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提升自身素养和提高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争取为哈尔滨仲裁委实现再次创业目标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