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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十四名仲裁员参加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

更新时间:2013-06-25 20:49:27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141次

    2013年6月23、24日,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在牡丹江镜泊湖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台湾东吴大学主办,黑龙江大学承办,牡丹江市公安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和黑龙江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协办。会上,两岸法学学者就《民法总则》的制定和《继承法》的修正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哈尔滨仲裁委吴爱民副主任和王金涛副秘书长出席了此次盛会。据统计,七十余名出席会议的两岸专家学者中,哈尔滨仲裁委包括杨立新、崔建远、王轶、刘保玉等省外仲裁员,共有十四位仲裁员出席此次研讨会。

 

 

  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的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主持;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洪家殷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杨震教授和牡丹江市副市长闫子忠分别致辞。

  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中,海峡两岸与会代表七十余人,围绕民法典视野下的民法总则立法、民事主体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及具体制度的立法完善、比较法视野下的民法典立法问题、民法典制定中的疑难问题以及《继承法》的修正与继承法的现代化进行了广泛的研讨与交流。在论坛上,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泽鉴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分别做《台湾民法总则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中国合同法》的主旨发言。哈尔滨仲裁委仲裁员王歌雅教授做了《荣誉权的价值阐述与规制思考》、崔建远教授做了《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王轶教授做了《法定补偿义务》、刘保玉教授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探析》等报告。

 

 

  通过此次研讨会,仲裁法律制度也引起了部分台湾学者的重视,吴爱民副主任也主动邀请了部分台湾学者共同参与仲裁法律制度的研究,共同保护海峡两岸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