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7-12 13:35:14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815次
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不少市民选择出游度假,但在繁荣的旅游市场背后却暗藏着诸多消费者预想不到的陷阱。日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审理了一起旅游合同纠纷。2013年3月申请人王先生与被申请人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王先生交纳3万元购买该旅行社的旅游产品“马尔代夫某黄金海岸度假会员资格”后,即取得优惠卷,可以享受该黄金海岸所有度假消费项目的5折优惠,优惠期8年。合同签订并交付3万元后,王先生整装待发,但就在上网查阅马尔代夫相关旅游信息时,王先生意外发现在某知名论坛上有很多投诉该旅游产品的帖子,心存疑惑的王先生找来自己的合同一看,果然合同中标注的该旅游产品的销售单位与该旅行社签字盖章的单位名称虽然很相近、但不完全一致,且该旅行社提供的两份材料中该黄金海岸的名称前后不一,遂以该旅行社存在欺诈、双方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为由,申请撤销该旅游服务合同并返还所交费用。仲裁庭审理后认为,该旅行社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最终裁决撤销双方的旅游服务合同,该旅行社返还王先生3万元。
在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示您,签订旅游合同要注意如下几点:1、注意选择旅行社。可以从旅行社的资质、信誉、规模、服务等方面来选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经营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符合《旅行社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相关规定。2、注意合同文本。签订旅游合同时,建议选用工商局和旅游局推荐的格式文本,尽量不要用旅行社自己拟定的合同文本;3、注意合同内容。要认真研读合同权利义务条款,个别消费者不看合同内容就签字,这将给纠纷发生后的维权带来较大难度;4、注意约定仲裁条款。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解决”,这将最大限度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