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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跟进立法前沿 夯实仲裁办案基础

更新时间:2013-08-07 16:39:31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769次

    2013年8月7日上午,仲裁办党支部开展的“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第二十五讲在六楼会议室举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同志及全办工作人员参加了讲座。

 

 

    为了使全办同志系统、精准地掌握新修订《民事诉讼法》中与仲裁有关的重要制度,仲裁办联络部的赵春苗同志做了题为《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仲裁制度的影响》的主题发言。本次讲座梳理和总结了《民事诉讼法》修订前后的区别变化以及新修订《民事诉讼法》中相关制度对仲裁机构办理案件的影响,包括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前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审查标准由以前的注重程序和实体一并审查变为现在主要侧重程序审查等等。此外,讲座还向大家介绍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和知名法学家对于下一步修订和完善《仲裁法》的展望。

 

 

    吴爱民主任勉励大家,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仲裁的内容解决了过去我们在办案中遇到的一些困难,提高了仲裁非诉解决民事权益纠纷的力度,为仲裁的发展创造了更加宽松有利的环境。同志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工作在一线的仲裁秘书要学以致用,要将《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制度应用到具体的仲裁实践中,要以民诉法修订为契机,总结哈仲发展中遇到的机遇与挑战,用哈仲人的力量推动仲裁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