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9-06 20:14:42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840次
为了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为市场经济主体服务的重要作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大力推进仲裁法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哈工商综〔2013〕150号)。《意见》要求,全市工商系统都要加大对格式条款的审查备案力度,确保格式条款中载有仲裁条款以供企业选择。在企业的注册登记、企业监管、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使更多的各类市场主体了解仲裁,进而学会运用仲裁法律、仲裁途径与仲裁手段,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意见》印发之日起,哈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可以充分利用仲裁方式处理消费者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协会也可以定期选择一批典型的投诉案件交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处理。此外,各类商会的会员单位也将在《意见》出台的基础上,从运用仲裁解决纠纷的方式中受益。工商局《意见》的出台对于哈尔滨市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需求, 实现争议解决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哈尔滨市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地作用。
在市工商局《意见》出台的同时,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经过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也印发了《关于发挥律师在民商事仲裁中作用的意见的通知》(黑律通[2013]18号)。为了充分发挥《意见》和《通知》在维护市场主体权利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负责对企业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提供具体的专业帮助和指导,企业可以将其在生产经营中所遇到的涉法难题反馈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还可以根据企业需求和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推出适合企业需求的服务模式,为企业的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仲裁法制环境,促进哈尔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