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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仲裁优势 保护国有资产

更新时间:2013-09-13 16:04:52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856次

—— 哈尔滨仲裁委为我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讲解仲裁法

    2013年9月12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提高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特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前往牡丹江为全省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一次法律培训,就如何运用仲裁制度来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课题与全省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吴爱民同志根据仲裁工作中发现的许多国有企业不重视争议解决方式、对国际上通行的仲裁方式知之甚少等问题,从王老吉商标权纠纷案切入,对控制和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具体途径、仲裁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优势、仲裁的受案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生动的讲解。讲解内容中所涉及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先进的仲裁规则和精英的仲裁员队伍建设、仲裁何以能够成为企业维权的有力保障、企业如何运用仲裁法律制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引起了在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高度重视,并就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回答。

    此次培训交流,不仅提高了国有企业风险防范的能力、增强了正确维权的意识,而且使他们了解了仲裁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达到了仲裁法宣传的目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主任表示,仲裁是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希望通过这次培训,能够使得国有企业真正认识到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对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而最终实现仲裁“辨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