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11-11 20:31:28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356次
为保障黑龙江省农村信用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裁断金融纠纷所具有的快捷、保密、灵活、低成本等独特优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于近日联合召开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座谈会”。哈尔滨城郊联社马艳萍主任、哈尔滨市联社李庆武副主任、黑龙江省联社信贷部、风险部相关负责人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联社政策法规部副部长唐春刚主持。
会上,王金涛副秘书长介绍了有关仲裁的法律知识、仲裁制度的特点及黑龙江省仲裁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强调,随着我省农村信用联社的发展,农信社系统各类合同纠纷也随之大量增加,其中贷款纠纷成为比重较大的一块。由于此类合同具有标的额小、贷款人人数众多、时间跨度短、不易执行等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将长期困扰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活动,甚至产生经济风险。此类合同的特殊性迫切需要一种高效、快捷的经济纠纷解决机制。因此,进一步加快仲裁法律制度在我省农信社系统的推行步伐,意义重大,十分必要。 与会代表围绕着仲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就各自利用仲裁方式处理经济纠纷的情况、推行仲裁工作的打算与王金涛副秘书长进行了交流。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其他省份的金融机构已经与当地仲裁机构开展了金融纠纷仲裁工作,且收到了显著效果,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深度合作是解决黑龙江省农信社系统各类合同纠纷的有效途径。
唐春刚副部长在总结此次会议时表示,希望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可以进一步调研省农信社系统的实际情况,并针对省农信社系统金融纠纷的特点,有效地进行金融仲裁工作的指导,为我省农信社系统金融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优质的仲裁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