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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修订《公司法》 提高仲裁员办案能力

更新时间:2014-04-21 10:54:46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577次

 

    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帮助哈仲仲裁员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公司法》,处理好涉及公司法律制度的民商事案件,4月20日下午,哈仲邀请了我省著名公司法专家、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李金路为公司法律事务组仲裁员进行了一期专题讲座。本次活动由公司法律事务仲裁员组组长李万春律师主持,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

        讲座中,李金路院长以渊博的知识和风趣幽默的语言,从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哲学和法律等多个维度对公司制度进行了解读,包括公司的起源,公司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公司发展、壮大的条件,我国公司法修订的主旨,实践中常见的6类涉及公司的民商事纠纷,仲裁员今后办案应当注意的事项等等。在交流研讨环节中,盛玉涛、孙炜等仲裁员还就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李院长和与会仲裁员展开了广泛地研讨。

    吴爱民同志在总结发言中高度评价了李院长的精彩讲解,表示本次讲座业务性强、含金量高、学习效果好,讲座给了大家一把学习和掌握新《公司法》的金钥匙。吴主任还勉励与会仲裁员,希望大家深入学习李院长讲课内容,将讲座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处理公司类案件的能力。同时建议其他仲裁员组也开展此类学习活动,满足仲裁员学习需要,提升仲裁员整体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