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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办被命名为“哈尔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更新时间:2015-03-06 14:49:42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966次

哈仲办被命名为“哈尔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今年3月5日是第52个“全国学雷锋日”,昨天上午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发布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关于命名哈尔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的决定》,并公布了“哈尔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名单,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喜获此项殊荣。

    自第四届委员会成立以来,哈仲办始终坚持以热情优质服务发扬雷锋精神。哈仲办根据自身特点,把学习和弘扬雷锋精神重点落实到老百姓感受最直接的窗口服务上,采取了减免仲裁费用、根据群众需要预约立案、预约开庭、周末开庭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哈仲办一直以实际行动践行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哈仲办在为百姓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尽己所能为社会各界提供帮助。比如成立讲师团为群众免费普法,全办同志自发捐款,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前往康乐园敬老院和文政社区等单位探望走访,为延寿县等地困难群众提供物质帮助,组织百余名仲裁员义务植树,美化我市环境,无偿为省内外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基地等等。哈仲办正是以这样认真笃实的工作态度、勤勉敬业的工作作风、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群众满意的良好口碑以及一流的工作业绩从众多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通过公正严格的评审程序,最终被确定为哈尔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是中共哈尔滨市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遴选和命名活动,本次共命名国家电网黑龙江电力(李庆长)共产党员服务队等10个单位为“哈尔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命名刘月钢等10名个人为“哈尔滨市岗位学雷锋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