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5-04-20 13:59:11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522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召开
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座谈会
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方式化解我市社会矛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更好的发挥仲裁在处理民商事合同纠纷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2015年4月10日、4月15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连续三次在四楼会议室召开“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座谈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市)法制办,哈尔滨银行、哈药集团等80余家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单国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爱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刘英戬,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出席会议,会议由吴爱民副主任主持。
会议首先由吴爱民副主任、刘英戬处长向参会人员传达了市政府和市法制办关于运用仲裁方式化解我市社会矛盾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刘英戬处长重点解读了将推行仲裁制度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必要性以及考核的具体内容。王金涛副秘书长向参会人员介绍了仲裁法律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特点和优势。80余家法制机构负责人围绕宣传仲裁法律制度、规范合同文本、仲裁与各单位工作衔接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和发言。
吴爱民副主任对各单位给予仲裁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市政府及法制办关于落实“两化”工作的文件,做好标准格式合同文本的清理工作,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会积极配合各单位通过设置或共建仲裁调解中心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专业、高效的仲裁服务,发挥仲裁在社会治理中的巧实力、软手段作用。
单国俊副秘书长在总结发言中谈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仲裁法律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的职能和特点,积极落实市政府的文件要求,提高运用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共同推动仲裁事业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