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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一月受案标的1.6亿元 借款纠纷居首位

更新时间:2016-02-01 16:33:07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413次

 哈仲一月受案标的1.6亿元

借款纠纷居首位

    2016年1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5件,比去年同期的40件增长25件,增长率为62.5%,涉案标的1.6亿元,比去年同期的0.56亿元增长1.04亿元,增长率为185.71%。受理的案件中,借款合同14件,占21.53%,买卖合同13件,占20%,商品房买卖合同11件,占16.92%,合作合同9件,占13.84%,二手房买卖合同7件,占10.77%,租赁合同3件,占4.62%,转让合同2件,占3.08%,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件,占1.54%,建设施工合同1件,占1.54%,劳务分包合同1件,占1.54%,供电水气合同1件,占1.54%,委托合同1件,占1.5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1件,占1.54%。

    居受理案件数量首位的借款合同纠纷以民间小额贷款为主。小额贷款主要集中在物资、贸易、开发公司等资金密集型的行业。此类合同纠纷增长有多方面原因,一是整个行业的客户数量以及业务量增长较大;二是合同内容不规范,如约定的利率高于法定标准,导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易产生纠纷;三是民间金融市场放开和发展的时间不长,立法和监管制度上仍然存在缺陷。预计随着小额贷款业务不断深入,此类合同纠纷还将出现常态化的增长形势,需要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市场规则和管理机制,促进立法的完善。

    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且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进入执行程序。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小额贷款纠纷,不仅可减轻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更可缩短维权的时间,实现当事人互利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