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3-30 13:44:00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305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参加
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
为了进一步总结仲裁“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经验,深入推进仲裁“两化”工作,2016年3月,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市召开。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石海同志、全国首批19家试点仲裁机构及新增61家试点仲裁机构的代表参加了座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协调小组负责人、武汉仲裁委员会主任刘健勤主持。
会议交流前,刘健勤主任首先通报了首批19家试点单位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据介绍,自实施“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仲裁发展战略以来,我国仲裁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据统计,2015年19家试点单位共受理案件41356件,比2014年增加5997件,增长率为17%;案件总标的额769亿元,比2014年增加307亿元,增长率为66.7%。
会上,长春、合肥、惠州、淄博、吉林、沧州、绍兴、武汉等试点单位的负责人相继介绍了本单位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启动及开展情况,并就仲裁“两化”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吴爱民主任结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在“两化”工作及仲裁机构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仲裁第三人问题,作了题为“仲裁邀请制度有关情况”的主题发言。吴爱民主任在发言中对如何确定仲裁第三人的法律地位、案外人加入仲裁程序的条件和方式、仲裁第三人的仲裁员选定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并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起草的《仲裁第三人加入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了深入解读。
卢云华同志在总结此次会议时指出,此次会议是成功的,所有的试点单位都积极开展了“两化”工作实践,对仲裁“两化”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深化。卢云华强调,仲裁“两化”发展战略遵循了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各仲裁机构要牢固树立起信心,共同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发展,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