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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前5月受案标的额超15亿元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占较大比重

更新时间:2016-06-02 15:15:15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035次

 

    2016年1月至5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353件,比去年同期的212件增长141件,同比增长66.51%,其中5月受理案件87件;受案标的额15.27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1.23亿元增长4.04亿元,同比增长35.98%,其中5月标的额2.23亿元。

    2016年1月至5月受理的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51件,占14.45%;借款合同纠纷46件,占13.03%;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42件,占11.90%;委托合同纠纷38件,占10.77%;其他买卖合同纠纷36件,占10.20%;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4件,占9.6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9件,占8.22%;租赁合同纠纷17件,占4.82%;合作合同纠纷16件,占4.53%;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7件,占1.9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5件,占1.42%;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各4件,均占1.13%;承揽合同纠纷、商品房认购合同纠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转让合同纠纷各3件,均占0.85%;销售安装合同纠纷、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各2件,均占0.57%;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联合经营合同纠纷、项目承包合同纠纷、供电水气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招商合同纠纷各1件,均占0.28%;2016年1月至5月共结案253件,其中裁决127件,调解撤案126件。

    2016年1月至5月受理的案件中,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占较大比重。在审理中发现,此类纠纷的产生主要原因如下:

    1.买卖合同的签订不够谨慎。一是买卖双方之间缺乏了解,签订合同时未仔细查验对方身份信息,为一些中介机构找“托”冒充买卖双方、赚取差价提供了机会。二是买方没有认真核实交易房屋的信息,导致买房目的不能顺利实现。如房屋被他人承租导致延迟交付,房屋在出售时已经抵押导致无法正常过户或受户籍政策的限制买方户口无法迁入等。

    2. 买卖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完整。虽然根据合同法规定,只要合同不缺少必要条款就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但内容约定的不完整有时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比如,房屋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居间内容与买卖合同的内容混在一份合同中,有时会出现权利义务约定不清,或因没有明确约定贷款办理完毕的期限、完成过户手续的时间等重要事项,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醒您,为了避免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签订居间合同须谨慎。要了解房屋中介机构作为居间方的详细信息,如其存在备案信、注册登记或执业人员证号不符的情况,应引起注意;服务费用的约定要明确,如居间合同约定了信息咨询费、代书费、代办更名费、代办贷款费等费用,对上述费用的支付条件和时间了解清楚,费用的支付应与服务进度相结合。

    2.合同内容应当约定明确。买卖双方的具体身份信息;房屋的具体情况;房屋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房屋的交付时间和办理各种权属证书的期限;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的结清情况;房屋的附属物、配套设施的状况;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如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