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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哈仲2016年受案数量超1000件,标的额超34亿元

更新时间:2016-12-31 15:01:25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210次

  哈仲2016年受案数量超1000件,标的额超34亿元

 

    2016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案数量及标的额再创新高。截至12月30日,共受理案件1009件,比去年同期的650件增长359件,同比增长55.23%;受案标的额34.04亿元,比去年同期的20.84亿元增长13.2亿元,同比增长63.34%。

    案件数量和标的额的大幅度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三点:一是完善制度、优化队伍。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案件的立案、审理、监督分离;制定《金融仲裁规则》,大大缩短金融案件审结时限;增聘41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立专业高效的仲裁员、调解员、联络员队伍,在秉持公平正义、确保案件质量、发挥仲裁优势、推介仲裁制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面向社会招聘仲裁秘书6名,均具有硕士学历且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了仲裁队伍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实力。二是拓展服务、便民利民。积极拓展仲裁服务领域,新设立了黑龙江证券期货纠纷仲裁调解中心、哈仲保险行业仲裁调解中心、黑龙江商务纠纷仲裁调解中心等3家分支机构;大幅降低仲裁处理费收费标准,对困难群众减免了仲裁费用,根据群众需要提供了预约立案、预约开庭、周末开庭等一系列便民服务。这些举措有利于多维度、全方位发挥仲裁优势,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加强宣传、全面推广。通过全方位的媒体宣传、实地走访座谈、增设分支机构、开展公益活动等举措,让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了解仲裁、信赖仲裁、参与仲裁,使仲裁法律制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认可。

    2016年受理的案件中,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11件,占20.91%;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7件,占15.56%;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125件,占12.39%;其他买卖合同纠纷117件,占11.6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98件,占9.71%;借款合同纠纷97件,占9.61%;委托合同纠纷43件,占4.26%;租赁合同纠纷35件,占3.47%;合作合同纠纷33件,占3.27%;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19件,占1.89%;服务合同纠纷7件,占0.6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6件,占0.59%;其它如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投资协议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等61件,占6.05%。从受案类型来看,数量占前三位的分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与此同时,由于哈仲根据金融案件的特点,制定《金融仲裁规则》,在立案程序、送达仲裁通知书时间、仲裁员选定、审理期限等诸多方面进行了简化;在新兴市场领域加大了宣传推广力度,让更多的领域的当事人选择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开创了新的增长点,因此,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投资协议纠纷、保险行业纠纷等新类型案件有所增长。       

    通过不断完善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2016年,哈仲共结案827件,其中裁决373件,调解撤案454件,调解率为54.90%,有效提升了哈仲的社会认知度和仲裁公信力,使仲裁的优势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及释放。一直以来,哈仲以维稳促和为根本立足点,牢固树立“贵和”的服务理念,力争促成和解调解。哈仲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均将和解调解自始至终贯穿整体受案过程,积极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尽最大努力争取促成调解。哈仲的401名仲裁员均为各领域内的知名教授、研究员、高级律师、高级法官、高级工程师等,处理各类纠纷时能够追本溯源,让当事人更加信服,积极认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