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12 16:25:0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127次
7月12日上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区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洪明、省法院副院长邹鹏、省政法委调研员丛旭东、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玉丰等至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黑龙江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来自高校、律师界、行业协会等各领域的14名仲裁员及案件当事人代表参与座谈。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玉丰主持。
发挥仲裁优势 化解社会矛盾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哈仲召开
为进一步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黑龙江省的立法相关工作,7月12日上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区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张洪明、省法院副院长邹鹏、省政法委调研员丛旭东、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玉丰等至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黑龙江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进行立法调研,来自高校、律师界、行业协会等各领域的14名仲裁员及案件当事人代表参与座谈。会议由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周玉丰主持。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介绍了仲裁的优势特点,简要汇报了哈仲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及在推进全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中进行的有益探索和取得的成绩,提出目前仲裁事业发展仍面临着社会知晓率不高、机构体制不顺等问题,并就《条例》中的仲裁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座谈中,各位仲裁员及当事人代表各抒己见,对于《条例》的修改完善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如何在立法层面上发挥仲裁法律制度优势特点进行了深入探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哈书菊从《条例》的法律用语上,对相关概念进行了厘清,并提出应归纳行文中所涉的并列概念,代替原来的列举方式。哈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投诉处处长韩志全就效力确认、风险评估机制及归口管理人民调解平台的建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法官李慧英认为,应加强《条例》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完善法院与仲裁的工作衔接,在调解和解部分中突出仲裁的地位和作用。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孟繁旭结合法律工作经验对《条例》进行了评析,并就广泛引入仲裁调解机制、成立规范化行业管理平台发表了看法。参会人员还就仲裁及其他相关机构的组织管理、合同规范、调解费用、人员培养等问题交流了意见。
本次座谈会的召开,体现了我省在立法工作上对仲裁的高度重视,为仲裁在立法上发出声音、提高社会影响力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