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1:17:0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542次
2018年6月6日下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收到了一份来自当事人的特别的礼物。
2018年6月6日下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收到了一份来自当事人的特别的礼物。“公正执法,法律维权”,红色锦旗上八个金灿灿的字眼表达了当事人对哈仲前不久的一次调解工作的满意和感谢。
今年4月,买方杨女士与卖方孔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杨女士购买孔女士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某小区一处房产,房屋售价75万元,定金3万元。合同签订后买方杨女士依约定支付定金,卖方孔女士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表示不再出售此房屋,遂买方杨女士至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松北分会进行仲裁。
在了解到杨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约定仲裁条款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松北分会工作人员与卖方孔女士积极沟通,促使双方达成补充仲裁协议。在案件受理后,仲裁庭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努力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孔女士补偿杨女士6万元。
受理本起纠纷的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松北分会成立于2015年,是哈仲为了满足松北、呼兰经济区经济发展要求,实现仲裁扎根基层的目标而陆续成立的19家分支机构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仍是我国发展的主要方略之一,人民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正在大幅提升。因此,仲裁制度应与地区资源紧密结合,以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优化区域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