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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调研组 莅临我委调研仲裁工作

更新时间:2018-06-27 17:08:28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252次

2018年6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刘敬东,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公法室主任蒋小红等四人莅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展开仲裁调研工作。




2018年6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室主任、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刘敬东,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公法室主任蒋小红等四人莅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展开仲裁调研工作。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爱民、副秘书长关克鑫等同志热情接待,陪同调研组参观了哈尔滨仲裁委会办公环境,并在二楼专家咨询室进行了“仲裁在东北亚经济对外开放中的作用及仲裁法修订建议”研讨会。

在调研工作开始前,调研组传达了黑龙江省省长王文涛对于仲裁工作的看法和建议:一是要保持仲裁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二是要增加仲裁发展的国际化,推动国际化纠纷的解决。吴爱民副主任及参会人员认真听取了王文涛省长对仲裁工作的建议。




会上,吴爱民副主任对哈仲自2013年以来的工作发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就仲裁在东北亚经济对外开放中的作用进行详细阐述,从东北亚地区经贸合作现状、所面临的巨大障碍、哈仲为服务东北亚经贸发展所做的工作及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说明。吴爱民副主任表示,良法是善治、发展的前提,仲裁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仲裁法》,并对于修订《仲裁法》提出了五项建议:一是制定防范虚假仲裁的法律制度;二是如何保障仲裁庭对调查权的操作性;三是重新规定仲裁程序应如何进行;四是增加自我纠错机制;五是仲裁协议效力应适度扩张。同时,为促进仲裁机构高效、健康发展,吴爱民副主任对于完善仲裁机构机制体制提出了三项建议:一是保持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的独立性;二是明确仲裁委员会所属办事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身份非公务员化,可由仲裁委员会直接聘任;三是实行企业化的财务制度,自主管理,自收自支。

汇报结束后,双方还就仲裁机构机制体制改革问题交换了具体的意见。面对目前制约仲裁委员会高效、健康发展的问题,双方从人事、财政、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表示应积极改变目前机制体制僵化问题,明确仲裁机构的定位,提升仲裁公信力。对于仲裁在国际领域的发展问题,双方也展开了讨论。仲裁事业的国际化是仲裁机构发展的新机遇,仲裁机构应该牢牢抓住此次机遇,抓紧建立国际化人才队伍,制定国际化的仲裁规则,与国外仲裁、商贸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务“走出去”企业,为企业在纠纷解决方面提供保障,净化国际营商环境。




吴爱民副主任表示,通过此次研讨会收获了很多新思路,非常感谢调研组为仲裁发展提出的宝贵意见,哈仲将继续努力前行,积极拓展国际仲裁事业,打造国际化仲裁机构,为仲裁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后,刘敬东主任对哈仲现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哈仲能够不断发展,通过打造品牌、扩大宣传等方式提升哈仲的形象,提高哈仲公信力,扩大哈仲在全国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仲裁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