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4-02 10:41:34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847次
2019年1月至3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06件,比去年同期的438件增长168件,同比增长38.36%;受案标的额20.16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0.19亿元增长9.97亿元,同比增长97.84%。
2019年1月至3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606件,比去年同期的438件增长168件,同比增长38.36%;受案标的额20.16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0.19亿元增长9.97亿元,同比增长97.84%。共审结案件518件,其中裁决172件,调解及撤案346件,调撤率为66.8%。
在2019年1月至3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4件,占比33.66%;借款合同纠纷111件,占比18.3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56件,占比9.2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49件,占比8.09%;保证合同纠纷45件,占比7.43%;买卖合同纠纷36件,占比5.9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28件,占比4.62%;居间合同纠纷13件,占比2.15%;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2件,占比1.98%;追偿权纠纷8件,占比1.32%;融资租赁合同纠纷8件,占比1.32%;定作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共计36件,占比5.94%。
2019年第一季度哈仲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4件,占第一季度受理案件总量的三成;其中,3月份共受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95件,占第一季度哈仲受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46.57%。一般情况下,房屋价格波动,被利益驱动的违约行为是产生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因素,但本季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爆发的主要原因是个别中介公司经营不规范,代收客户交纳的定金和首付款后挪作他用,最后无力继续为客户办理交易,导致纠纷大量发生。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通常可分买方诉卖方和中介型、卖方诉买方和中介型、买方或卖方诉中介型、买方与卖方互诉型等。在哈仲第一季度受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比较突出的类型是买方将卖方和中介公司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这类案件中,具体请求通常为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请求履行合同、办理更名过户等。该类纠纷特点如下:1.房屋买卖双方均为自然人,法律知识水平有限,过于信赖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2.住房涉及民生问题,当事人情绪因素给和解工作带来障碍;3.涉案人数众多,易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安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妥善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总结分析前述类型化纠纷特点的前提下,哈仲有针对性的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仲裁服务: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请求解除、撤销合同以及确认合同效力的案件,哈仲采取固定两个档次收取受理费并免收处理费的方式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方便百姓维权。同时,为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哈仲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对纠纷的要点、难点进行充分分析论证,在依法裁决的基础上兼顾公平,进一步化解房产交易纠纷。此外,哈仲还组织办案秘书结合工作实务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的《哈尔滨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推进二手房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