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7-24 08:43:45  果萃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56次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仲裁服务效能,围绕“降费增效、便民利企”的原则,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对《仲裁收费办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并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将主要修订内容解读如下:
一、多类型案件降低了当事人费用成本
一方或者双方为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及担保类合同、涉军及军民融合领域合同以及在自贸区哈尔滨片区注册企业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均参照诉讼费标准计算仲裁费。
调解组织达成调解协议通过本会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出具裁决书或者调解书的案件,仅按诉讼费标准的 25%收取仲裁费。该类型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快审快结,最快10个工作日以内可以结案。
在向被申请人送达前或者组庭前当事人申请撤回案件的,处理费收费上限设定为 1000 元。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利益,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
明确了具体的退费方式和要求,可按照当事人交费账号原路退回。这一举措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收到退还的仲裁费用,进一步提升了仲裁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此次修订仲裁收费办法是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将继续在“便民利民”服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贡献仲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