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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员选聘公告

更新时间:2026-03-10 11:13:27  果萃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42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哈仲)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8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组建的哈尔滨地区唯一的商事仲裁机构主要受理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026年5月1日《商事调解条例》施行。为发挥“仲裁+调解”优势,优化多元解纷机制,提升仲裁服务质效,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届调解员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聘期

本次选聘调解员,面向全国。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调解员聘期5年,与第六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任期相同。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能够独立、公正办案;

热爱仲裁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工作时间;

(三)从事仲裁、调解、审判、律师、公证、法律教学等工作满5年并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或者从事经济领域工作,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民商事纠纷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

(四)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退休机关干部等具有丰富调解、仲裁、审判、检察等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的优先考虑。 

岗位职责

(一)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引导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并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根据政府、企业等相关部门的委托提供法律专业咨询服务;

定期参加哈仲组织的研讨、培训,及时协调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完成哈仲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申请者下载文末附件填写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并于202633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及相关证材料扫描形成电子文档PDF格式提交备注调解员申请+姓名,邮箱hrbaclian@163.com提交。

     (二)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拟定调解员推荐名单。调解员推荐名单经哈仲第六届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培训合格,发放聘书,并向社会公布。

注意事项

本会分支机构或者调解组织推荐的调解员优先选聘。

未通过选聘的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哈仲将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谨慎保密

)经过资格审查、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等程序后,哈仲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公布第六届调解员名单。

六、报名日期

   2026年3月10日起至3月31日止

 

  李欣卓        

联系电话0451-82815771


附件: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