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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仲裁办采取多种措施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更新时间:2012-09-21 21:37:44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690次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有效途径,是司法解决纠纷外的各种手段中最成熟、最简便并且具有法律强制效力的一项制度,仲裁既有调解的职能,又具有诉讼的效力。我国现行仲裁法律制度,具有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程序简便、公正和谐、费用低廉等特点。
  为了让广大市场经济主体认识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性,近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加大仲裁法律制度宣传力度,通过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投诉中心、市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市房产局接待中心、市信访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南岗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多个部门向前来咨询、上访的当事人发送《仲裁法律汇编》和《仲裁指南》各200余份、仲裁宣传笔1000余支,让人们了解、认识并选择仲裁。通过向哈飞公司、哈药集团、省建工集团等在哈的大企业建立联系单位的方式积极宣传仲裁法律制度。通过粤商会、川渝商会等外阜在哈商会举办活动之机宣传仲裁法律制度。通过一些企业家联合会举办的各种论坛培训活动,现场介绍仲裁法律制度。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民、企业的仲裁法律意识,促进了矛盾双方选择仲裁的可能性,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