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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17-03-20 14:46:54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235次

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导游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对社会导游员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旅行社在使用_________公司注册导游人员的时候,能够得到更完善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乙方须与甲方签订本协议书后,方可使用在甲方注册的社会导游。

二、甲方无偿向乙方推荐注册导游,并提供导游的有关简历及工作情况,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导游时,必须与该导游签订劳务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包括:聘用时间、双方责任、待遇的标准、违约的处罚、协议的解除等内容。做到公平、合理、合法。

四、甲方导游在为乙方执行带团任务时,必须持有甲方开具的导游委派单,任务完成后,乙方应在导游员质量跟踪表中意见反馈栏中如实填写导游带团情况。乙方如使用没有导游委派单的导游,视为违规,将按有关法规对旅行社和导游进行处罚。如因甲方导游的原因产生的团队质量投诉,由省,市旅游局有关部门鉴订后,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

五、导游人员在工作中有突出的成绩或问题,乙方应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和甲方报告备案,甲方将情况存入导游档案。

六、乙方临时聘用甲方注册导游执行任务,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应视情况尽力给予安排。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导游进行审核认可,并与导游签订劳务协议书,方可使用。

七、甲方有义务督促旅行社和导游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条款,以保障旅行社和导游双方的利益。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有争议,均提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送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