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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拍摄制作合同

更新时间:2021-09-27 15:35:53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476次

影视拍摄制作合同

制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现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宣传片制作内容及要求:

1、名称:

2、内容:

3、长度(时间): 分钟

4、交片形式:

制作要求遵照制作文案及脚本。

第二条 宣传片制作期限

1、预计制作期限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甲方开始制作,至 年 月

日制作完成并交付乙方。 乙方逾期向甲方交付宣传片制作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双方友好解决。

2、乙方在制作过程中需修改创意或增加制作长度或其他新的制作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制作期限和增加的制作费用等问题,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宣传片制作资料的提供及制作要求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制作资料所需的各种资料、图片交付给甲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制作脚本中应包括乙方的广告制作要求、创意要求等内容。

3、乙方应在制作全程中为甲方提供制作全程的乙方负责人。

4、乙方应在制作过程中为甲方提供制作所需的乙方企业专业文字及广告画面所需的企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

5、甲方应严格按照乙方的制作要求进行制作,保证宣传片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

6、甲方保证制作内容版权合法(其中包括:画面、音乐、配音、及演员肖像权等)

7. 成片如需另外拷贝制作,费用将根据制作数量另计。

第四条 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1、宣传片制作总费用为 , 元(含税)。

2、甲方制作费用中应包括以下项目:

(1) 进行拍摄的费用及后期制作(包括录音、配乐、剪辑、合成)的费用;

(2) 所有拍摄器材和辅助器材的费用;

(3) 选曲、配音及合成的费用。

(4) 路程、日常花销费用

3、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内,乙方应付制作总费用50%预付金汇入甲方开户行(或现金)。余款在最后上交成品后结清。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的拍摄脚本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交给乙方审查。乙方审查应当在当日内完成,符合乙方广告制作要求的,乙方应当接受。如乙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的,应当在审查期间内向甲方提出修改意见(该修改意见应附有制作脚本中的内容)。经甲方认后,由甲方按乙方修改意见完成修改。修改次数最多三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按本合同中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 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交付余款给甲方,则甲方有权保留成品不予乙方。

3、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壹个月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且预付款不予退还乙方。

4、乙方提供的宣传片制作资料涉及侵权的,因侵权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5、宣传片制作完成交付乙方后,该广告的版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宣传片使用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片作品。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侵权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条款

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律师函、法院文书、仲裁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微信号:

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律师函、法院文书、仲裁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微信号/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微信号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第九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双方签章确认后,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合同正本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合同签定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