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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大事记

更新时间:2017-03-31 17:16:52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4879次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大事记

(2013年度)


2013年1

4 仲裁办组织全体同志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之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和之四《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讲,行政部王金涛副部长做了题为《夯实基础,提高服务水平》的讲座。

6仲裁办工作人员参加“寒地博览会”,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10张竞元与美华公司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结,该案是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本年度第一件裁决案件。

14 仲裁办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知》,规范化建设成为2013年工作主题。

16 仲裁办印发《关于向市政府汇报招商引资进展情况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1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2012年工作总结2013年工作计划》(哈仲办发〔20132号)。

18仲裁办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之五《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之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一讲,案件部周丽丽同志做了题为《加强案例研究解读,提高仲裁业务水平》的讲座。

22 仲裁办印发《关于仲裁办2012年度职工考核情况的汇报》(哈仲办呈字〔20134号)。

23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2012年案件情况分析》(哈仲办发〔20133号)。

2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聘任李冰同志担任方正分会领导职务的批复》(哈仲发〔20131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聘任霍岩宏同志担任方正分会办公室领导职务的批复》(哈仲发〔20132号)。

29 市政府召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聘任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云凌同志担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主任,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吴爱民同志为常务副主任,杨震、吕诚、刘晓梅等14人为副主任及委员。

同日 第四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会议制度》、《仲裁员守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七项制度,并决定设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同时确定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人选。

2月

1 仲裁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共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快推进富强文明和谐大美幸福龙江建设》等内容。

同日 仲裁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聂云凌常务副市长《在第四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同日 仲裁办开展的“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二讲,行政部孟乡同志做了以2012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为内容的讲座。

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仲裁员专题座谈会,听取仲裁员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发展建议,座谈会由吴爱民副主任主持,16位仲裁员及仲裁办部分工作人员参会。

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查批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章程(修订)》的请示(哈仲呈〔20131号)。

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哈仲发〔20133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哈仲发〔20134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仲裁员守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哈仲发〔20135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会议制度》《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制度》(哈仲发〔20136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保密政务安全和信访值班工作的通知》(哈仲办行〔20131号)。

16 仲裁办印发《关于推荐王金涛同志晋升职务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6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关于推荐关克鑫同志晋升职务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7号)。

18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卷宗管理办法》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4号)。

20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就仲裁员的选聘工作接受了东北网记者的专访。

21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三讲,联络部赵春苗同志做了题为《提高仲裁理论素养,提升仲裁服务能力》的讲座。

同日 仲裁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2013122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2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章程》(哈仲发〔20137号)。

2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号)。

28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报名工作结束,共有575人报名。

同日 仲裁办印发《关于部门工作职责及人员岗位分工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5号)。

3月

1 仲裁办印发《公文收发及审核》、《印章和介绍信管理制度》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6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混凝土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3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4号)。

2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侨商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5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商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6号)。

4 仲裁办印发《关于做好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哈仲办行〔20132号)。

5 仲裁办组织工作人员收看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

7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四讲,行政部王志鹏副部长做了题为《学习中共党史》的学习讲座。

同日 仲裁办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温家宝总理于20133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8 市政府法制办单国俊主任、秘书处阎更处长到仲裁办宣布任命王金涛同志担任行政部部长同时担任仲裁办主任助理,关克鑫同志担任案件部部长的决定。

同日 仲裁办印发《增汇公司与五常建筑公司案情况汇报》(哈仲办呈字〔20138号)。

9 哈尔滨电视台《民主与法治》栏目报道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审结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同时对吴爱民副主任进行了专题采访。

12龙豪公司与希达公司之间加工承担合同纠纷,在当事人确实存在损失又难以量化的情况下,仲裁庭运用自由裁量权,对案件进行了裁决。

1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门窗质量专业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7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拍卖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8号)。

1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及仲裁办工作人员到中央大街参与哈尔滨市工商局、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依法维权宣传活动”。

18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经济开发建设促进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9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商务合作促进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0号)。

21 仲裁办党支部换届改选大会召开,仲裁办吴爱民主任、市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书记秦曲同志参加会议,王志鹏同志主持会议。

同日 仲裁办组织全体同志学习习近平主席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五讲,案件部果萃同志做了以办理案件应注意的程序问题为内容的讲座。

24黑龙江晨报记者对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进行采访,并头条整版对仲裁法律制度进行宣传。

25日—31仲裁办工作人员到哈尔滨春季车展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25 仲裁办印发《关于召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及仲裁员换届大会的请示》(〔2013-17)。

26 仲裁办印发《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管理规则》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7号)。

27 仲裁办印发《关于转发〈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七条要求〉的通知》(哈仲办行〔20133号)。

4月

3 仲裁办组织召开“争先优、强素质、 转作风” 创建首善机关动员会。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六讲,联络部袁莉华副部长做了题为《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讲座。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寒地黑土农业物产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3号)。

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成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哈仲发〔20138号)。

10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邀参加黑龙江省金属材料流通协会第三届第六次会长办公会议。行政部部长王金涛代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做了题为《仲裁制度为金属材料流通企业提供法律保障》的主题讲座。

11第四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黑龙江大学召开,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主任聂云凌主持,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杨震,委员孙纬、孙婉睿、孙福刚、李占河、陈烨、陈树森、赵永利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案程序规范》、《结案文书制作规范》、《仲裁案件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仲裁仲裁秘书守则》、《仲裁收费办法》五项制度,并审议通过了第四届仲裁员名单。

同日 第四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任大会在黑龙江大学主楼会议室召开,哈尔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主任聂云凌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黑龙江大学党委书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杨震主持,300余名仲裁员参加了会议,并合影留念。

15-17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到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参加“第十届哈尔滨国际家具暨木工机械展览会”,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并设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咨询。

1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办案程序规范》、《仲裁收费办法》、《仲裁案件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哈仲发〔20139号)。

17 周海军与哈市大盛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公司先锋分公司一案,以裁决形式结案。结案后,一方当事人仍有调解意愿,在仲裁员的劝解下,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最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了矛盾,这是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延伸仲裁服务的一次重要尝试。

18 仲裁办组织开展反腐警示教育。行政部副部长王志鹏同志对湖南省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原局长顾湘陵的腐败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七讲,行政部张怡宏同志做了题为《工作流程与制度发文》的讲座。

18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聘任王金涛同志担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的通知》(哈仲发〔201310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4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服装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5号)。

20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在哈尔滨理工大学举行仲裁员业务培训大会,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波同志主持,200多名仲裁员参加了培训会议。

21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裁决书调解书决定书制作规范》、《仲裁秘书守则》的通知(哈仲发〔201311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聘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四届仲裁员的通知》(哈仲发〔201312号)。

23-24 全国仲裁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参加了会议。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司长卢云华、副司长袁诗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23-2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参加“2013中国哈尔滨国际生态城市建设博览会”,并在展馆服务台设立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区为参展商及参观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2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为部分在京仲裁员颁发聘书,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袁诗鸣副司长参加了聘书发放仪式并讲话。

同日 受理了张德新与乐途公司、海恩公司之间的旅游合同纠纷案,该案是本年度受理的首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

2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及副秘书长王金涛等一行3人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考察学习。北仲陈福勇副秘书长、贸仲冷海东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待了我委考察人员。

5月

2 仲裁办组织全办人员学习《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3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市政府法制办开展转作风、树新风,市区联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八讲,案件部周丽丽同志做了题为《学习先进仲裁经验,解读仲裁规则精神》的讲座。

2-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参加“哈尔滨第36届商品房展销会、第18届沿海楼盘展销会、第17届二手房交易大会”,在展馆服务台设立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区为参展商及参观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7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8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金属材料流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钢贸企业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2号)。

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请市政府发文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10号)。

14 仲裁办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会时的讲话》。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十九讲,联络部杨骥驰同志做了题为《学习公务礼仪,全力服务仲裁》的讲座。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夏世超、周丽丽两位同志代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参加了由中共哈尔滨市委宣传部举办的 “创城·圆梦”主题演讲比赛并作了题为《仲裁梦,中国梦》的主题演讲。

15-2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一行4人先后赶赴合肥、长沙、贵阳、重庆、西安、宝鸡等地仲裁委员会考察学习先进仲裁机构的经验和做法。

17 五常市拉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与五常市拉林水泥有限公司债权凭证纠纷案裁决结案,审理过程中案外人提出异议,经案件部与仲裁员审查涉案的财产范围后认为没有侵害案外人利益后作出裁决。

20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哈仲为哈洽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函》(〔2013-18)。

23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润祥公司与省建工设计院省三建公司案加快鉴定工作进度的函。

2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6号)。

30 仲裁办组织全办人员学习哈尔滨市2013年政风建设工作方案主题活动。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讲,行政部张宪涛同志做了内容为公关礼仪文书的专题知识讲座。

31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金融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2号)。

6月

4 仲裁办印发《关于成立哈尔滨市仲裁法研究会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9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理论学习和学法计划安排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9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将仲裁收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报告》(哈仲函字〔20134号)。

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联络部副部长袁莉华、仲裁秘书夏世超到哈尔滨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宣传仲裁法律制度。

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筹备成立哈尔滨市仲裁法研究会的批复》(哈仲发〔201313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增汇公司与五常建筑公司案情况汇报》(哈仲办呈字〔201311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关于成立哈尔滨市仲裁法研究会的申请》(哈仲办函〔20131号),申请将哈尔滨市仲裁法研究会并入哈尔滨市法学会。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餐饮行业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7号)。

13 仲裁办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了《宋希斌市长在全市政风建设年行政问责推进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90号)。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一讲,案件部部长关克鑫做了题为“工作、健康与正能量”的知识讲座。

1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办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换届备案的申请》(哈仲函字〔20135号)。

15-1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参加“第24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全程为哈洽会的各项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并进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推介及宣传。

17 哈尔滨宏立药用胶囊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案,立案号为2013哈仲立字第096号,经仲裁员张志民三次开庭调解,调解结案。

同日 应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协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参加了“法制宣传进社区”的主题活动,现场宣传仲裁法律制度,并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18 哈洽会第六届法治论坛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同志参加了会议,并结合我市仲裁工作实际与“法治保障,合作共赢”的论坛主题,作了题为《运用仲裁制度解决我市对俄贸易纠纷的SWOT分析》的专题报告。

19 仲裁办印发《关于提请市委组织部批准有关领导兼任哈尔滨市仲裁法研究会负责人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14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工作联系的函》(哈仲函字〔20136号)。

22 2013年第二期仲裁员培训会议在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资源学院国际会议厅举行。培训会议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同志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老师、市中院执行局王守春庭长主讲,200余名仲裁员和市中院的45名法官参加了会议。

23-24 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协办的第十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论坛在牡丹江镜泊湖举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和王金涛副秘书长出席了论坛。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包括杨立新、崔建远、王轶、刘保玉等十四位仲裁员参加此次论坛。

25 仲裁办印发《关于学习赴合肥长沙等地仲裁委员会考察报告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10号)。

26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解决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用房的请示》(哈仲呈〔20132号)。

同日 仲裁办召开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会议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围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民谋什么”、“如何在‘俯身抬头’中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展开大讨论。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二讲,联络部夏世超同志做了题为“学习北京仲裁委员会先进经验几点体会”的讲座。

2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应邀参加西南、华东片区仲裁工作座谈会,会议在重庆召开,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司长袁诗鸣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来自上海、江苏、山东和重庆及西南各省、区仲裁机构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28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哈仲发〔201314号)。

7月

1 仲裁办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哈仲办行[2013]-4)。

4 哈尔滨仲裁委员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桦川工作站的批复》(哈仲函字[2013]7号)。

5 黑龙江省商务合作促进会一届四次常务扩大会议在黑龙江省政协常委会议室举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金涛出席了此次会议,并为与会的企业家讲解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企业民商事纠纷”的专题公益讲座。

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金融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8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保险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9号)。

10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我市土地流转领域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的函》(哈仲函字[2013]10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企业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11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在我市房地产领域推广仲裁法律制度的函》(哈仲函字[2013]12号)。

11 仲裁办组织全办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会议上的《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迈向新高度》的讲话。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三讲,行政部李欣同志做了关于工作绩效管理的讲座。

11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企业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13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市场主体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14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市建设系统深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函》(哈仲函字[2013]15号)。

12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金融领域内合同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17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设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二手车商会工作站的批复》(哈仲函字[2013]18号)。

13 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哈尔滨大成超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首次使用仲裁委印发的当事人对仲裁员的评价表。

15 仲裁办印发《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哈仲办发〔201311号)。

1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合作推进律师非诉业务和仲裁事业发展的函》(哈仲函字[2013]19号)。

18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工商业联合会家居装饰业商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8号)。

1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征求〈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创新法律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通知〉意见的函》(哈仲函字[2013]2035号)。

21 海南仲裁委员会胡曙光秘书长一行11人到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考察交流。仲裁办吴爱民主任与行政部、案件部、联络部负责人接待了考察组成员,并与考察组座谈交流。

22 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单国俊、仲裁办吴爱民主任及仲裁办全体党员到省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

23 哈尔滨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应邀参加第四届全国地方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论坛,并做了“仲裁制度是企业维权的利器”的发言。

23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金融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36号)。

26 仲裁办召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动员暨部署落实大会,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四讲,案件部果萃同志做了题目为《上半年部分案件的总结》的讲座。

29-8月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参加“第十六届哈尔滨国际车展”,在展会现场为各项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并进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及宣传。

2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请求市人大支持仲裁工作的报告》(哈仲函字[2013]37号)。

30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秘书局华南办公室主任、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仲裁界资深专家黎晓光女士为全体仲裁秘书作了题为《仲裁秘书在推进仲裁程序中如何开展工作》的专题讲座。座谈会由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同志主持。

31 哈尔滨仲裁委员印发《关于成立仲裁员小组的通知》(哈仲发[2013]15号)。

8

1 仲裁办印发《关于袁莉华等两名同志晋升职务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15号)。

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黑龙江省家具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家具行业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19号)。

6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吴爱民副主任与王金涛副秘书长到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群众路线教育“四风”存在问题进行走访调研,听取有关意见。

同日 案件部部长关克鑫与联络部副部长袁莉华到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征求意见。查找和解决仲裁案件鉴定委托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7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五讲,联络部赵春苗同志做了题为《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对仲裁制度的影响》的讲座。

同日 仲裁办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了解决“四风”问题的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办党支部书记王金涛主持,仲裁办吴爱民主任及全办同志参加了本次民主生活会。

8 仲裁办印发《关于办公用车自查情况的汇报》(哈仲办呈字〔201316号)。

9 仲裁办召开了仲裁员座谈会,研究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邀请了近二十名仲裁员代表参加,其中半数以上的仲裁员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会议由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同志主持。

同日 仲裁办印发《关于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租赁办公用房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17号)。

12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合作推进律师非诉业务和仲裁事业发展的函》(哈仲函字[2013]38号)。

15 仲裁办举办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了黑龙江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孙艳春教授为同志们做专题辅导。

20 仲裁办印发《关于召开全市仲裁工作会议及第四届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18号)。

21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吃空饷”及超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报告》(哈仲办函〔20133号)。

同日 济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陆亚东等一行8人来我委进行工作交流。

22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六讲,行政部孟乡同志做了题为《仲裁的司法审查》的讲座。

同日 仲裁办全办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群众路线提出的开展意见,并观看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教材《生命线》。

23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服务外包行业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20号)。

26 东北、东南片区第一次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长春召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28 仲裁办印发《关于清理各部积压工作的通知》(哈仲办行[2013]-5)。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设置专用停车位的申请》(哈仲函字[2013]39号)》(哈仲函字[2013]39号)。

30 仲裁办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中共哈尔滨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面落实首善机关建设各项任务的通知》的要求,并集体观看了视频教材《四风之害》。


9

2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哈仲办发[2013]12号)。

3 仲裁办印发《关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入推行仲裁制度创新法律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通知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20号)。

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关于同意二手车仲裁工作站人员安排申请的批复》(哈仲函字[2013]40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共建友好单位的回函》(哈仲函字[2013]41号)。

5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与哈尔滨仲裁委中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运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21号)。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七讲,案件部周丽丽同志作了题为《最高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解析》的讲座。

同日 仲裁办组织全办职工学习《王宪魁同志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确保仲裁办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扎实推进。

同日 应市工商联二手车商会的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王金涛副秘书长为哈市二手车企业进行了“第一届仲裁培训班”的普法授课。

5-8 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多家单位协办的“2013哈尔滨农博会”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到展会现场为百姓和商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进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及宣传。

11 仲裁办印发《关于申请2013912月预算经费的报告》(哈仲办函[2013]4号)

12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前往牡丹江为全省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培训,吴爱民主任就如何运用仲裁制度来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一课题与全省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13 仲裁办印发《关于申请将仲裁办划归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22号)。

同日 仲裁办印发《关于装修办公用房和购置办公家具及用品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23号)。

13-16 37届商品房展销会、第19届沿海楼盘展销会、第18届二手房交易大会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现场为百姓和商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4 2013年仲裁员第三期培训会议在东北农业大学图书馆报告厅举行,近200名仲裁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议,会议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张波副主任主持。

14-15 世界侵权法学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研讨会在哈尔滨伏尔加庄园召开。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和副秘书长王金涛参加了会议。

22 仲裁办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委员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文件精神。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八讲。联络部袁莉华同志作了题为《仲裁人的职业道德》的讲座。

23-2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人参加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为展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5 应省教育厅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同志以及仲裁员、省教育厅法律顾问、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张恩学,为全省高校负责法律事务的校领导及法律顾问约百余人进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高校法律风险的培训,会议由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任铭越处长主持。

27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物业公司与32户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本月物业纠纷达到53件,创月受理案件历史最高。

29 仲裁办印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哈仲办呈字[2013]26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解决房产领域合同纠纷的意见》(哈仲联发[2013]22号)。

10

10 仲裁办组织全办工作人员学习市委书记林铎在哈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以及《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相关内容。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八讲。王金涛副秘书长作了题为《仲裁工作回顾与展望设想——暨工作感悟》的讲座。

16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与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实习生举行座谈会。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哈师大政法学院副院长白云,主任隋晶秋,教师周宏璐以及实习同学和仲裁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同日 黑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凌名峰、案件科科长伲菁茜等一行4人到我委就仲裁委换届、机构建设、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等工作进行学习交流。

18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在黑龙江省银监局会议室召开。省银监局副局长邓新权、省银监局法规处、国有处等8个处室负责人、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副秘书长王金涛以及省内15家银行的法务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21 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常务副秘书长陈亿、综合部部长张琨、审理部部长刘冬冬等一行10人来我委考察交流仲裁工作。

23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自用停车位免租赁费用的申请》(哈仲函字[2013]42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运用仲裁法律制度

解决企业民商事合同纠纷的函》(哈仲函字[2013]43号)。

同日 王金涛副秘书长与仲裁员韩志全到黑龙江省河南商会进行普法宣传。

2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举行哈尔滨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实习生与指导教师座谈会。参加本次座谈的有我委副秘书长王金涛、案件部部长关克鑫、联络部部长袁莉华以及全体实习同学。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二十九讲。案件部部长关克鑫做了仲裁程序为主题的讲座。

31人民物业公司与黄秀芹等21户物业合同纠纷一案,为方便被申请人开庭,仲裁庭在方正县进行了异地开庭审理。


11月

1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搬迁至哈尔滨市香坊区民航路3号,哈尔滨市南岗区小文明街1号继续同时办公。

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综治委〔201110号文件情况的汇报》(哈仲呈[2013]3号)。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方案》(哈仲发[2013]16号)。

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印发《哈尔滨市仲裁法研究会会员单位邀请函》(哈仲函字[2013]45号)。

8 仲裁办举行哈师大政法学院学生实习总结座谈会,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哈师大政法学院副院长白云、主任隋晶秋、教师周宏璐以及实习同学和仲裁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同日 仲裁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三十讲。联络部夏世超作了题为《仲裁制度的优势和特点》的讲座。

19-25 2013年哈尔滨秋季汽车展览会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派出法律服务组进驻展会现场,为车展各项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障工作,并进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及推广。

21 仲裁办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传达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哈尔滨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为人民办好事要办好”讨论的通知》的精神。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三十一讲。行政部张怡宏作了公文方面的专题讲座。

22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同志参加在厦门召开的“2013年全国仲裁工作年会”,年会主题是“仲裁公信力的建设”。中国仲裁协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卢云华、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副司长袁诗鸣,以及10余家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24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同志为仲裁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国栋颁发了仲裁员聘书,并与徐国栋教授在仲裁机构的发展、民商法理论研究及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交流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25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31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月受案量达到49件。

26 仲裁办印发《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27号)。

27 应海南仲裁委员会的邀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及夏世超对海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考察交流。

29 哈尔滨益辉咨询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分别达成仲裁协议后立案,标的额共计151,019,018.28元。

29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同志与部分在沪仲裁员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华东)办事处进行了座谈。

12月

2 仲裁办印发《关于协调将仲裁案件受理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的请示》(哈仲办呈字〔201328号)。

5 仲裁办组织全办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哈尔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的通知》。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三十二讲。案件部果萃作了题为《仲裁秘书探微》的专题讲座。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吴爱民、副秘书长王金涛及案件部、联络部负责人到黑龙江中和力得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研,征求鉴定人员对我委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同日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邀请了消防知识教育宣传中心的张欣教官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讲座。仲裁办主任吴爱民和全体同志参加了本次讲座。

9 China Pearl,Inc(中文译音:智纳德公司)与哈尔滨报达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之间展览展示合同纠纷案,是本年度受理的唯一一起涉外案件。

13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组织召开了仲裁员座谈会。金融证券、建设工程、公司法律事务等五个仲裁员活动小组的仲裁员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产权纠纷案达成仲裁协议立案,案件标的额为131,402,000.00 元,为2013年度受理标的额最大的案件。

19 仲裁办全办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市直机关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市直工发[2013]21)、《市政府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哈政法党组发[2013]11号)、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秘书长石嘉兴在市直机关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部署会上的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一、二部分。

同日 仲裁办开展“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主题活动进行第三十三讲。联络部赵春苗同志作了题为《简析违约金的分类及其适用》的专题讲座。

30日 创富公司与牛云涛、杨舒涵之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经仲裁员郑峰耐心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案是本年度最后一件以调解形式结案的集团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