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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在京成功举行

更新时间:2017-09-27 09:49:48   中国仲裁周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920次

       2017年9月21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发起的2017中国仲裁周之中国青年仲裁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举行。ICSID审议与撤销仲裁裁决特别委员会委员、前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以及来自各地的仲裁工作者、仲裁研究者、仲裁员、律师以及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青年仲裁论坛采取全场开放式讨论形式,注重实务工作者、学者、学生的交流互动,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开幕式和主题演讲,第二阶段为分组讨论,第三阶段为嘉宾演讲与互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杜焕芳教授主持了开幕式。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致开幕辞。王承杰秘书长代表中国仲裁周组委会对各方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了国际商事仲裁在争端解决中的重要性,充分肯定了仲裁事业的发展和未来。国际仲裁发展速度迅猛,已成为国际争端解决的主流方式。“一带一路”等国家政策为仲裁的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对相关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青年是仲裁事业的未来,希望各位青年与在座的业界人士能够借此机会共述仲裁发展,共筑仲裁事业的未来。


       ICSID审议与撤销仲裁裁决特别委员会委员、前WTO上诉机构大法官张月姣教授发表了致青年仲裁人主题演讲。张月姣教授首先强调了争端解决的重要性。争端解决是一种公共产品,无论是机构仲裁还是临时仲裁都是为解决当事人的争议提供最好的服务。争端解决要从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低成本性、可执行性等方面评论解决机制。仲裁就是公断,是第三方公平解决争端。其次,张月姣 教授介绍了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和ICSID华盛顿公约的主要区别,WTO贸易解决机制主要是多边谈判、技术援助、贸易谈判、争议解决,是政府之间的关于贸易方面的服务、投资和知识产权的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权特定,结果是前瞻性的,要求修改政府决定。ICSID是不平等主体政府和投资者之间关于投资的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定的协议管辖,母国和投资者之间签署投资保护协议。裁决是确定的结果,影响范围更大。最后,张月姣教授表达了对各位青年仲裁人的希望。现在的国际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我们需要正派、专业、能力强、熟悉国情、有法律分析能力、有国际视野、对国际公约熟悉的法律人才。仲裁的过程是寻找事实真相、探寻真理的过程。青年仲裁人需要克服浮躁,分析问题,提炼总结,敬业负责的做好工作,争取成为受尊重的专业人才,向国际展示中国形象。


分组讨论

       第一组讨论议题为:“一带一路”倡议大背景下,引入投资仲裁的必要性与障碍、投资仲裁的启动条件和形式以及最新改革动态、境内仲裁机构受理投资仲裁案件问题;境外仲裁在境内开展仲裁活动问题;缺席审理时,仲裁庭、仲裁申请人、仲裁机构如何把握;独任仲裁员遇到问题找谁商量等问题。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净律师担任主持人,新加坡国际仲裁管理服务中心董事葛黄斌律师、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霍伟律师、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杜焕芳教授以及来自贸仲华南分会的仲裁工作者就独任仲裁员咨询问题进行激烈讨论,各抒己见。

       在第二组的讨论中,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平律师、贸仲委事业发展处贾珅副处长担任主持人,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浮律师、安阳市仲裁委吕文宇副主任、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王明涛律师等参与了讨论。参会者主要就仲裁中的取证、鉴定、送达等实务问题,以及投资仲裁、临时仲裁等目前国内案例鲜少的前沿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第三组讨论议题为:临时仲裁在我国落地的可行性和障碍;当事人选定的仲裁员如何保持中立性与如何发挥作用;仲裁中的回避问题以及国际仲裁员回避对我国回避制度的借鉴意义;仲裁员回避的相关问题;仲裁中律师费的请求和支付问题。金茂所合伙人毛惠刚律师、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聪律师担任主持人,贸仲委监督处姚俊逸处长、经办秘书湛玲等参加了讨论,就相关问题和行业经验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圆桌演讲与讨论


       第一场圆桌讨论由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主持,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净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三处张皓亮处长、新加坡国际仲裁管理服务中心董事葛黄斌律师和一法网CEO陶光辉分别作了主题演讲。刘净律师就上午的小组讨论问题做了总结,并对小组各个发言人的专题进行点评。期间特别提出仲裁员应该做到“学不止,修不止”。张皓亮处长就“缺席审理”进行了发言,明确仲裁过程的本质,重点就缺席审理提出了几个问题,并分享了自己的见解。缺席审理的解决之道在于仲裁员内心建立过滤机制和风险评估。葛黄斌律师就境外仲裁机构如何在境内开展活动这一问题同与会嘉宾进行了交流,特别就新加坡仲裁法下的新加坡仲裁机构设立、运行情况作了精要的介绍。他提议境外仲裁机构可以通过中国仲裁云平台来操作,将裁决转化为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裁决。陶光辉提出了独任仲裁员遇到问题如何商量这一问题,认为仲裁员在不违反仲裁法、仲裁员的职业道德下,应该被允许向外界求助,并提出仲裁机构应对仲裁员的知识覆盖面问题上提供帮助。


       第二场圆桌讨论由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箫律师主持,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平律师、新加坡艾伦格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璞律师、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浮律师、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忠诚律师和贸仲委事业发展处贾珅副处长分别作了主题演讲。首先赵平律师就上午第二小组的讨论进行了回顾,归纳了投资仲裁与纽约公约的关系,临时仲裁的辅助机构是仲裁机构还是法院,仲裁送达问题以及鉴定的必要性问题等几个重要问题。冯璞律师就“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投资仲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发言,重点介绍了新加坡的投资仲裁环境。新加坡作为亲商的金融贸易枢纽,没有对外国投资的限制。新加坡通过1968年签署的ICSID公约给予外国投资者国民待遇、公平公正待遇。陈浮律师就中国仲裁及境外机构中的法律适用的三个部分进行了介绍,一是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二是适用仲裁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三是适用法院地法律。王忠诚律师以工程质量问题为例,提出仲裁审理中证据链要求完整,但不可避免涉及到技术专业问题,就会出现鉴定的必要性问题。他提出国内仲裁机构大多数都缺乏对国内鉴定机构有监督管理,法律对抗所谓的行规,往往出现效果较弱的问题。贾珅副处长就仲裁中的送达与发展方向作了发言,提出“视为送达”不是皇帝的新衣,而是送达程序的保障。对当事人后续拒收文件的行为应该作为“视为送达”来看待。他还就电子送达问题抛出一个思考,即贸仲委为了当事人能更方便快捷解决争议,可以效仿现行法院做法,在仲裁的送达阶段,和阿里巴巴等线上平台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第三场圆桌讨论由贸仲委监督处姚俊逸处长主持,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聪律师、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志华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康义律师和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霍伟律师分别作了主题演讲。马志华律师就对临时仲裁是否能落地表达了自己的消极态度,认为现在国内外的仲裁机构数量颇多,选择性很大。临时仲裁在中国落地不容易,是因为游戏规则和现在中国当事人习惯的仲裁有很大不同。中国当事人习惯由机构主导,在没有仲裁机构帮助的情况下,仲裁员难以掌控整个程序。康义律师首先对临时仲裁表达了自己稍微乐观的态度,临时仲裁对仲裁地和仲裁员的选择非常重要。接下来就“如何提出律师费请求与如何支持律师费”的问题和与会嘉宾进行了交流。在比较了贸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美国仲裁协会、国际商会的相关规则的基础上,贸仲与其他机构对律师费的定性不同,贸仲把律师费当作仲裁费的一部分而不是仲裁的请求。律师费请求的证据应该是完整的,并且风险代理律师费若是合理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仲裁庭应该支持的。霍伟律师就仲裁中的回避问题进行展示。他从一个案件切入,谈到仲裁员回避较难,由此当事人对仲裁程序和结果不满意。实践中仲裁员披露信息很少,信息披露范围太小,提出应该增加仲裁员独立董事、投资情况;披露信息应该是中英双语,甚至其他语言;披露信息不应该与“保密”挂钩。应该尽早披露、及时披露,申请回避的时间节点应当考虑书面审理的情形,并且应扩大回避的主体。就回避程序中,仲裁员是否有申辩的权利这一问题,霍律师认为可以参考国际经验,允许仲裁员申辩,但不作为定案依据。


       最后,姚俊逸处长就本次论坛进行了总结,并希望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成为青年仲裁人探讨仲裁领域的前沿实务问题的平台,大家永葆年轻,一起成长。

       中国青年仲裁论坛是中国仲裁周的重要活动之一,2014年开始举办,秉持“与中国仲裁一起成长”的理念,为青年仲裁人提供“交流、交锋、交友”平台,讨论热点问题,提升青年仲裁人的职业能力和研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