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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十二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举行

更新时间:2019-09-19 10:01:00  法制日报 编辑:联络部  点击次数:2007次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十二届中国仲裁与司法

论坛举行



      近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十二届中国仲裁与司法论坛在河北省廊坊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卢鹏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高晓力,以及廊坊市有关领导出席并致辞。
      王其江指出,仲裁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手段,在有效预防化解矛盾、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大力加强仲裁法学研究、积极推进仲裁事业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仲裁法学研究会的重要使命。希望仲裁法学研究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全国广大仲裁法学法律工作者,把握正确方向,强化创新意识,加快智库建设,着力发挥引领、团结、凝聚作用,切实提升服务政府、服务仲裁机构、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卢鹏起要求,仲裁法学研究会要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紧跟时代步伐,不辱使命,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前提下,在新一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立足国情,创新发展,切实做好服务我国仲裁发展的有关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工作,发挥研究会的公共作用,研究会将继续做好仲裁法学理论研究,深入了解会员需求,做好会员服务,做好人才聚集和培养工作。
      姜晶对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的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仲裁2022方案”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立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找准当前仲裁工作难点、着力点,形成一批标志性的理论成果;二是围绕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仲裁国际交流合作;三是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大仲裁宣传。
      高晓力说,人民法院不但要一如既往地坚持支持仲裁的基本司法态度,还要更多地回应仲裁界的关切。但仲裁自身也要注重不断提升质量、提升公信力。希望仲裁法学研究会承载新的历史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带领中国仲裁学人切实做出努力,推动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
      据高晓力介绍,人民法院对商事仲裁的支持与监督主要体现在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财产保全、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等方面。为统一裁判尺度,最高法院先后出台了仲裁法司法解释等若干解释。对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尽可能作有效认定以尊重当事人仲裁意愿。人民法院办理商事仲裁案件主要是通过制定严格把关的工作制度及“报核制度+归口办理”等举措来保障案件质量。在确定认定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方面,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及相关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去年成立国际商事法庭,就是要打造一个以诉讼调解仲裁为一体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目前,最高法也在通过加强法官培训等形式,提升人民法院支持仲裁的理念。
      分论坛的议题分别是“仲裁协议的个性化设计”“仲裁程序灵活性把控”“庭审时间和仲裁员费用的对应性”“仲裁裁决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本次会议由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主办,廊坊仲裁委员会承办。来自政府部门、法院、仲裁机构、法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律所、企业界代表近30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