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仲裁动态 > 仲裁资讯 > 仲裁要闻 > 正文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举行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联合宣言发布

更新时间:2019-11-12 16:20:00  法制日报 编辑:联络部  点击次数:981次

      11月6日至7日,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联合全球8家知名仲裁机构共同举办的“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在北京召开。
      据悉,此次论坛是贸仲首次联合国际仲裁机构,以“一带一路”共商共建共享发展为理念的会议,这在国际仲裁界亦属先例,得到了中外仲裁界的积极响应。来自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仲裁机构负责人及代表、仲裁员、专家、律师和工商界人士数百人参会。
      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在论坛上发布并宣读了《“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以下简称《北京联合宣言》)。《北京联合宣言》旨在加快推进国际仲裁服务“一带一路”法治营商环境,搭建新型合作法律平台,促进各法域仲裁立法与实践融合发展,构建“一带一路”法治之路,保障“一带一路”倡议稳定有序推进。
      和贸仲联合举办该论坛的8家仲裁机构分别为国际商会仲裁院、美国仲裁协会、德国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维也纳国际仲裁中心。

加强仲裁机构合作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6周年。6年来,中国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仲裁也被证明在解决国际经贸纠纷、消除贸易投资障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卢鹏起指出,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在处理国际经贸纠纷,推进国际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并以其契约性、保密性、高效性、跨国可执行性等特点,在“一带一路”纠纷解决中具有突出优势。
      卢鹏起认为,随着“一带一路”政策沟通范围不断扩展,设施联通水平日益提升,贸易投资合作持续深化,资金融通能力显著增强,人文交流往来更加密切,全球仲裁机构应加强合作,切实助力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互通互联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全球国际仲裁机构应克服“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之间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所存在的巨大差异,能够秉持“开创、共享、服务”的发展理念,推动构建“一带一路”仲裁法律共同体,不断促进多元化争议解决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适用。
      贸仲正在积极推动各国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据王承杰介绍,贸仲此前已与60多家国际仲裁机构和组织(包括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等)签署合作协议。论坛期间,又与7家国际机构达成框架协议,进一步拓宽国际仲裁交流渠道,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本次论坛的举行,本身也是贸仲推动国际合作的结果。据了解,贸仲在今年上半年向全球主要仲裁机构和组织发出了共同举办圆桌论坛的倡议。论坛不仅是贸仲首次联合国际仲裁机构围绕“一带一路”法治建设共商对策的高端会议,也就此搭建了最广泛的“一带一路”国际仲裁法律服务高端合作平台。
      王承杰说,各国仲裁机构应加强国际仲裁界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秉持开放共享服务的发展理念,共同建立“一带一路”仲裁合作机制。未来,贸仲将以本届论坛为契机,在《北京联合宣言》的框架下,积极发挥引领作用,致力为中外仲裁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凝聚合力、共谋发展搭建平台。

努力降低法律风险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简称贸法会)秘书长Anna JOUBIN-BRET对于各国仲裁机构的合作也非常认同。她认为,世界各国仲裁调解机构应从全面加强自身工作,适时提出需要联合国贸法会关注、讨论的议题,以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促进国际仲裁和调解的统一性,完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比如,国际仲裁程序操作中仍存在诸多不统一之处,亟待国际仲裁界加强交流研讨;数字经济的发展对国际贸易投资产生的深刻影响;“一带一路”大量跨境项目争议解决框架设计等等,需要各界人士共同应对挑战、共商对策。

      值得注意的是,如何全面把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各异的法律环境,协调和解决中外法律间的制度性差异问题,从源头上降低发生法律风险的概率,正在成为各国仲裁机构开展跨国业务的工作重心。
      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苏伟建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应加强法治合作,以协助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更加高效灵活地解决国际商事争议。
      苏伟认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加强法治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入研究“走出去”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促进国际商法协调,营造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开展仲裁业务交流,搭建新型法治合作平台,探索建立多层次、多维度、多效能的联合仲裁机制,兼容仲裁机构不同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有关仲裁机构应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共同培养更多精通国际商事仲裁知识,熟悉国际法律规则仲裁人才,组建具有丰富经验的国际仲裁员队伍,全方面提升仲裁法律服务质量。

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一带一路”与仲裁机构、仲裁助力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仲裁与第三方市场合作成为本次论坛的热点话题,也是“一带一路”建设出现的新课题,参会代表对此各抒己见,共商对策。

      比如参会代表,从各国仲裁与司法制度出发,分别介绍了各自仲裁机构在“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生动展示了各自具有代表性的实践做法和成果,分享了在推动“一带一路”争议解决机制发展中的经验,并就进一步促进以仲裁化解涉“一带一路”纠纷提出了倡议和希望。
      结合自身丰富的仲裁实践经验,从“一带一路”建设与金融服务体系发展,“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对策,企业在投资经营中如何防范化解风险、降低争议解决成本,仲裁如何更好地发挥在解决“一带一路”金融与基础设施建设争议中的作用等角度进行了深刻解读和务实研讨。
      围绕第三方市场合作与国际仲裁发展这一新课题,介绍了“一带一路”建设、第三方市场合作与国际仲裁的重要关系,仲裁的包容性、国际性及其在第三方市场合作中可能发挥的作用等。

      参会代表一致认为,本届论坛将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化建设,并将成为国际仲裁机构参与“一带一路”法治治理的新起点。论坛的成功举办体现了贸仲作为中国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仲裁机构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中的引领作用。


□ 相关链接
      “一带一路”仲裁机构北京联合宣言 “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属于世界,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途径。“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球经济增长开辟了更多空间,为加强国际合作打造了平台,给相关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相通则共进,相闭则各退。“一带一路”致力于创造全球经济的共同繁荣。国际仲裁作为世界公认的、促进公平公正解决贸易投资纠纷的主要方式,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逢此机遇,交流互鉴合作共赢符合各方的发展需求与合作共识。为增进更深层次的理解互信,开展更广泛的交流合作,2019年11月7日,我们在北京共同举办首届“一带一路”仲裁机构高端圆桌论坛。通过机构间闭门会议和公众开放论坛,我们围绕“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解决、仲裁机构间合作深入交换看法,凝聚合力,聚焦合作发展前景,共同发表如下宣言:我们相信,仲裁机构间的区域化合作、全球化合作是大势所趋。随着仲裁活动参与方更加多元,传统、单一、保守的仲裁服务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创新、共享、合作是国际仲裁的未来发展方向。
      我们认为,在此背景下应加快建立国际仲裁界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秉持开放、共享、服务的发展理念,共同发出“一带一路”仲裁机构联合宣言(北京联合宣言),表达我们加强合作、增进对话和发展“一带一路”仲裁机制的决心。在北京联合宣言的框架下,我们以仲裁理念融合、仲裁经验交流为纽带,共同探索仲裁、调解、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各自优势与衔接协调,推动多元化争议解决在全球范围的推广适用。
      我们欢迎更多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参与签署北京联合宣言,形成更广泛而有力的多边合作,从本土化发展走向更开放的区域化乃至全球化发展。

我们将坚持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秉承交流互鉴、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擎北京联合宣言之旗帜,共同擘画合作蓝图,不断把设想变为现实,携手推进国际仲裁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迈向更美好的未来。

法制日报记者   张 维

法制日报见习记者 买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