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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 《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 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况)

更新时间:2021-01-18 10:28:19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521次


1月8日,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2021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宣传解读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省司法厅党委成员、副厅长刘勇同志介绍《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王展,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雨轮,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院长哈书菊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新闻办负责人张化成主持新闻发布会。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法治日报、黑龙江日报、东北网、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电台、生活报 等媒体记者受邀参加。

下面,请您浏览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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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

下午好,欢迎出席2021年黑龙江省司法厅首场新闻发布会。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仲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动我省仲裁事业更好、更快发展,2020年12月21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

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处长王展,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雨轮,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东北亚仲裁学院院长哈书菊。请他们介绍《实施意见》出台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下面,首先请刘勇副厅长介绍相关情况。



刘勇: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2020年12月2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0〕40号),充分地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仲裁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的主要目的是,向省内外宣传我省仲裁工作,简要介绍《实施意见》有关内容,以及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工作思路。



一、关于《实施意见》出台相关背景

仲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纠纷解决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商事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因其具有自主性、专业性、高效性、保密性、执行性等诸多独有的优势,越来越多地被市场主体所接受。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空前频繁,仲裁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成为西方国家民商事主体解决商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首选方式。涉外仲裁裁决可在《纽约公约》160余个缔约国的法院得到承认和执行。从我国情况来看,1995年《仲裁法》颁布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改革任务,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8〕76号),为新时代仲裁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3月,司法部在上海召开全国仲裁工作会议,提出“中国仲裁2022”方案,要求以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为重点,以贯彻实施《仲裁法》为主线,健全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不断丰富仲裁服务方式,加强仲裁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质量。截止目前,全国共设立260余家仲裁委员会,累计处理各类案件近300万件,案件当事人涉及70多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已经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从我省的情况来看,自1995年12月我省第一家仲裁机构七台河仲裁委员会正式登记成立, 1996年10月5日鸡西仲裁委员会受理我省第一起仲裁案件以来,我省仲裁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现已设立11家仲裁机构。1996年至2020年,全省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1.9万件,标的总额近800亿元,案件当事人遍布多个国家和地区。仲裁解决纠纷的范围涵盖经济贸易、建设工程、房地产、金融以及物业纠纷等诸多领域,仲裁与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一道,成为推动我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力量。十八大以来,我省仲裁机构积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受理案件总数、标的总额、调解和解率以及涉外案件数量等几项指标均有显著提高。经过多年的发展,我省仲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竞争力不强、人才培养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仲裁工作的发展。

二、关于《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由6个部分构成,共23项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仲裁法律制度。提出严格规范仲裁委员会设立、换届和登记工作,完善仲裁工作管理体制,切实保障仲裁委员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坚决规范仲裁发展秩序,加强仲裁行业自律等方面内容,并明确加强黑龙江省仲裁协会建设。

二是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治理结构。提出加强仲裁委员会自身建设、推进仲裁委员会综合改革、妥善安置办事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健全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严格仲裁委员会资产管理等工作措施。

三是加强仲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加大仲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仲裁秘书职业化建设等工作措施。开创性地提出建设东北亚仲裁学院,为适应国际化的仲裁人才需求提供保障。

四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出支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仲裁与诉讼、调解等多种衔接方式等工作措施。

五是提高仲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能力。提出完善仲裁规则,打造东北亚仲裁中心和争议解决中心,积极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大力发展互联网仲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措施。

六是对落实实施意见提出工作要求。提出切实加强党对仲裁工作的领导,积极履行政府职责,健全完善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机制,着力提升宣传实效等措施。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刘勇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黑龙江电视台法治频道记者



王展处长,我们了解到,司法部在全国仲裁工作会议和不同场合都提到要做实仲裁委员会,《实施意见》在这一方面都作了哪些制度设计?


王展:



这个问题问得非常好。可以看出,您对仲裁工作非常关注。



做实仲裁委员会,是现阶段推动仲裁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提升仲裁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在《实施意见》中,我们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设计和规范。一是对管理机制作规范。建立了仲裁委员会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机制,规定章程中要明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任期和责任等内容。推动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有效制衡、权责对等。二是优化委员会人员构成。推动组成人员多元化,要求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和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且创设性地提出公务员比例不得高于二分之一。以此推动委员会决策机制和议事程序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进一步厘清关系。明确提出要强化仲裁委员会对办事机构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作用。四是强化对委员的履职考核。对在任期内不按规定参加委员会会议也不发表意见或者不能发挥作用的,由仲裁委员会予以劝退。确保委员会章程确定的各项职能得以正常履行。五是健全完善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制度。加强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程序的管理监督,健全仲裁委员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的核阅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制度。


人民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提出“在哈尔滨建设东北亚仲裁中心”。我想请问王雨轮主任,目前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作了哪些准备,下一步将如何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要求做好东北亚仲裁中心的建设工作?


王雨轮: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2019年3月,全国仲裁工作会议结束后,省司法厅站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高质量服务自贸区发展的角度提出了打造东北亚仲裁中心的构想,并于6月17日举办了以“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战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努力打造东北亚仲裁中心”为主题的中俄博览会仲裁国际法律服务论坛,得到了司法部和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此次,建设东北亚仲裁中心的构想正式写入《实施意见》,我们感到非常振奋。


哈尔滨地处东北亚地区较为中心的位置,具有无可替代的地缘优势,随着哈尔滨新区、黑龙江自贸区哈尔滨片区的建立与发展,哈尔滨正逐渐成为东北亚区域经贸合作的中心城市。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为建设东北亚区域有影响力的知名仲裁机构,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我们制定了中、英、俄、日、韩五种语言版本的国际化仲裁规则;我们建立了国际化的仲裁员队伍,48名境外仲裁员涵盖22个国家和地区,我们选聘了能够运用英、俄、韩、日等多种语言工作的专兼职仲裁秘书;我们与韩国、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仲裁机构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与俄罗斯远东及外贝加尔调解协会、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发展协会、乌克兰中国商会等商贸机构开展合作。

下一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将在省司法厅和哈尔滨市政府的指导、支持下,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我们将于今年2月初迁址哈尔滨新区,对标国际国内仲裁机构先进标准,完善仲裁规则,成立哈尔滨国际仲裁院,积极开展涉外仲裁业务,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二是我们将全面提升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完善仲裁员结构:吸收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有知名度、有公信力的仲裁员;保持一定数量的省外资深仲裁员;提高省内仲裁员的准入条件。从而确保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仲裁裁决的质量。三是我们将参考国际和国内仲裁行业市场化水平,制定合理的仲裁员报酬和仲裁机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完善的报酬、薪酬评估机制,吸引并留住仲裁人才。


法治日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有关“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的内容。据了解,全国首家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高校合作共建的东北亚仲裁学院已于2020年10月正式成立,我想请问哈书菊院长,东北亚仲裁学院在培养仲裁专业人才过程中有哪些举措?


哈书菊:


感谢您关注到东北亚仲裁学院的建设。

在此也非常感谢黑龙江省司法厅的信任,能够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共建“东北亚仲裁学院”。



作为地方大学的法学院系,担当依法治国任务是我们的社会责任。今后“东北亚仲裁学院”将以培养专业化的仲裁实践人才为切入点,逐步拓展至法学本科生、硕士生的培养工作。接下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几项工作:一是在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方面,将增加开设仲裁专业课,加大仲裁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要发挥黑龙江大学外语学科和中俄学院的专业优势,联合培养仲裁高端人才。二是依托省内各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裁业务实习基地,为从事仲裁方向研究的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既配备理论指导教师,也配备资深仲裁员作为实践导师。目前我们正在11个仲裁委员会中开展实践导师遴选工作。实行双导师指导的目的,就是为打造和培养仲裁理论与实务人才贡献力量。三是开展仲裁理论研究,丰富仲裁智库成果,推进国家倡导的民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四是开展仲裁学术交流,促进理论界与实务界沟通,努力塑造仲裁法治思维,依法履行仲裁职责。五是扩大仲裁宣传,让法治思维成为凝聚社会的共识,弘扬仲裁法治精神。


黑龙江日报记者:



请问刘勇副厅长,省司法厅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下一步将如何组织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刘勇:


我省《实施意见》既做到了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又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发展和创新。下一步,我们将围绕组织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实施意见》的精神,解读具体条文规定。建议各地将学习《实施意见》纳入年度学法内容,进行专门学习解读。指导司法行政机关和各仲裁委员会深入到企业和社区,开展专题解读,营造全社会认识仲裁、相信仲裁和使用仲裁解决纠纷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将适时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表彰,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要制定配套措施。经初步梳理,《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的制度7项,形成的机制10项。我们将进一步分解和细化这17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跟踪问效,推动形成科学、完备、高效的实施体系,确保《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三是要加强指导监督。首先,仲裁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我们要在考核上实现联动,将《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公共法律服务考核体系同步进行。其次,对照国家《若干意见》提出的“七个禁止”具体要求进行常态化督导,对不符合《仲裁法》和违反《若干意见》规定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纠正。第三,我们将与有关市政府建立工作通报机制,每年定期听取各地仲裁工作情况。同时,我们将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社会评价、司法建议、行业监督等结果,适时向有关市政府通报。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领导,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仲裁制度建设情况。省司法厅整理了新闻素材,欢迎记者朋友们下载查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