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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内饰变黑白花,自动泊车辅助包没了,买车人仲裁维权 路虎配置缩水 4S店双倍赔定金52万

更新时间:2017-04-19 11:19:19  新晚报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558次

花一百多万元买辆路虎,交车时市民阎先生发现,合同约定的最高配置少了驾驶辅助包,车内饰的颜色并不是自己当初选定的。经过申请仲裁,4S店不仅退回了预付的车款,阎先生还得到了双倍定金赔偿。

缺少标定配置,内饰颜色不符

2016年6月,阎先生与哈市一家4S店签订了《买卖合同》,准备购买一辆130万元的路虎揽胜。之后,阎先生依照合同先支付了30万元(其中26万元为定金)。4S店的工作人员对他承诺:10日到车。

阎先生讲,直到了7月中旬他才接到4S店的提车通知。“算了,晚几天就晚几天吧。”阎先生暗想。但看到车后,他心里很不舒服,合同约定他购买的车辆是白色车和黑色内饰,配置为最高级别配置,而这辆车虽是白色车,但是车的内饰却是黑白花色的,同时还缺少了驾驶辅助包,即缺少车道偏离预警、自动泊车和WIFI预留功能。就此,阎先生申请了仲裁,要求解除购车合同、退款、赔偿。

经销商双倍返还买车定金

在仲裁庭审中,4S店“叫屈”:已向阎先生交付车辆,而阎某至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车款,是阎先生严重违约。

而仲裁庭认为,无论按照合同约定,还是按照行业惯例,在阎先生尚欠40万元的购车款之前,4S店很难向其交付车辆。其次,按照《买卖合同》约定,4S店应当在交付车辆时交付随车文件及签订车辆交接书后,才能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而且,一般而言,4S店应当有严格而规范的交车流程与手续。比如,进口车的交付需要履行在买方付清全款后,开具销售发票、办理保险、交付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买方签订确认单等程序后,才能将车钥匙交给车主。根据上述情况,难以认定4S店履行了交车义务。

最重要的,在《买卖合同》中,双方不仅约定了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等车辆信息,还详细约定了车辆的配置,而该配置恰恰是消费者阎先生所看重的,而4S店在合同成立生效后,一直未向阎先生提供符合合同约定配置的车辆,因此,阎先生并未违约。

最后经过仲裁庭裁决:阎先生与4S店之间的《买卖合同》解除;4S店返还阎先生的购车款64万元。同时双倍赔偿定金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