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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供暖季 这类合同纠纷多

更新时间:2019-11-04 15:14:34  新晚报 编辑:联络部  点击次数:1139次

又到供暖季  这类合同纠纷多

居民未按约定交纳热费,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新晚报讯(记者 王冠)今年1月至10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737件,比去年同期的1611件增长1126件,同比增长69.89%;受案标的额77.4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60.13亿元增长17.36亿元,同比增长28.87%。共审结案件1621件,其中裁决640件,调解及撤案981件,调撤率为60.52%。

      今年1月至10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650件,占比23.75%;融资租赁合同纠纷592件,占比21.63%;借款合同纠纷325件,占比11.87%;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63件,占比9.61%;供热合同纠纷等类型案件共190件,占比6.94%。

      哈市进入供暖季后,因供热企业供热温度不达标或者用户拖欠热费产生的矛盾有所增多。此类仲裁案件的审理中,有的供热企业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时供热,成为了一些采暖用户拒付或拖欠供热费用的主要抗辩理由;而有的采暖用户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差、不讲诚信,在接受供热服务后不能主动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费义务、拒付或拖欠供热费,最终引起纠纷。

      截至本年度10月末,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61件,较去年同期受理的纠纷有大幅度增加。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多涉及租金欠付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问题、房屋转租问题、房屋内装修问题、租赁物的权利瑕疵担保问题等,最为常见的是租金违约纠纷。

友情提示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建议供热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城市对热能需求巨大的情况下,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完善供暖测温等制度,并妥善解决用热户反映的问题;用热户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无故未按约定交纳热费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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