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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方式引人误解 侵犯知情权需赔偿

更新时间:2020-07-14 08:59:09  新晚报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046次

    在花圃园买的绿萝,收到货后竟然发现花、土、盆都是分装的,怎能让人舒心?对于这种隐瞒商品包装方式的纠纷该如何处理呢?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王女士在某花圃园购买100盆绿萝,收到卖家发出的绿萝后,王女士打开箱发现卖家把绿萝、100个花盆和土分开包装,大部分绿萝已经开始枯黄,王女士和卖家联系要求退货,卖家却让她自己把绿萝种好。后王女士与卖家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且所购绿萝均未能成活。故王女士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花圃园赔偿其损失1500元。

【仲裁结果】

    裁决某花圃园赔偿王女士损失1500元。

【仲裁评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在本案中,卖家给王女士介绍绿萝为盆栽绿萝,也没有告知王女士对绿萝的包装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王女士可以以此主张卖家进行赔偿。

【哈仲提示】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