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08-19 11:11:0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315次
【基本案情】
某供热公司与某部队医院自2012年起建立供热合作关系,双方先后签订《集中供热并网合同》《城市非居民供用热合同》等系列协议,约定由供热公司为医院医疗区及家属楼提供供热服务。因年代久远、部分产权房屋历经权属变更,家属楼及院内、外车库长期用热存在欠费,双方就欠费金额、计费面积等各执一词,账目多年未清。供热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哈尔滨融合仲裁院申请仲裁。
【仲裁结果】
本案纠纷根源在于双方长达十年未对用热数据进行系统核对,账目不清,沟通不畅。仲裁庭受理后,多次组织双方召开对账协调会,要求各自提交原始供热记录、缴费凭证及面积测绘材料,引导双方逐户、逐笔核对历年用热情况,最终固定了无争议的拖欠热费本金。在此基础上,仲裁庭认定系列供热合同合法有效,部队医院拖欠热费构成违约,对热费本金全额予以支持。针对双方争议较大的违约金,仲裁庭充分听取意见,结合医院公共职能及长期合作前景,依法对合同约定过高的计算标准予以调整,参照相关利率标准对违约金部分予以支持,超出部分不予支持。裁决作出后,仲裁庭继续做好释法说理,促使医院在限期内主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双方供热合作关系得以平稳延续。
【经验做法】
本案是哈尔滨融合仲裁院立足涉军仲裁职能、以高效专业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典型案例,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主动对账,解开历史欠费死结。面对跨度十年的用热争议,仲裁庭搭建核对平台,组织双方梳理用热档案,使长期不清的账目归于清晰,为实质解纷打下事实基础。二是刚柔并济,平衡债权与公共责任。全额支持供热企业热费本金,保障民生项目资金及时回笼;同时依法合理调减过高违约金,避免影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在债权保护和公共服务稳定之间找到平衡点。三是裁后督促,修复并延续合作关系。仲裁庭在裁决后持续开展释法析理,推动医院自动履行义务,使十余年合作关系未因纠纷破裂,为涉军公共单位与民生企业定分止争、维系稳定协作提供了高效、可借鉴的解纷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