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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仲裁优势 促进经济发展

更新时间:2013-04-03 11:31:00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2193次

    近日,哈尔滨电视台《民主与法治》栏目报道了我委审结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同时对市政府法制办党组成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进行了专题采访。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逾期进户是比较普遍的类型之一。在本案中,道外区的程先生与某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处房产,但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办理进户手续,房主与开发商沟通未果,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哈尔滨仲裁委提起仲裁。仲裁庭经审理,认为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进户手续,裁决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哈尔滨电视台《民主与法治》栏目还就哈尔滨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优势特点等对吴爱民副主任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吴爱民介绍,哈尔滨仲裁委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主要包括房屋买卖、建设工程、买卖、借款、租赁、知识产权、加工承揽、保管、居间、涉外贸易等类型。申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达成补充的仲裁协议。仲裁员均具为各个领域的资深专家和法律人士,保证了裁决的公正性。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裁决内容,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吴爱民主任还谈到,哈尔滨仲裁委已经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均为各个领域的资深专家。当仲裁庭在审理案件中遇到疑难、复杂问题时,可以申请召开专家咨询会议,由各领域专家进行研究讨论,通过专家外脑的智慧,提高哈尔滨仲裁委的服务水平和案件质量。

 

   

    吴主任特别强调,哈尔滨仲裁委重视调解解决纠纷,力争做到让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平和的氛围中化解双方的矛盾,这样更有利于维系双方的感情,最快的解决了纠纷,也达到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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