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08-23 08:51:45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696次
近日,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中,仲裁员成功的调解了一件子告父的案件。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好在仲裁员巧妙施招,父子俩终于冰释前嫌,“化干戈为玉帛”。
2013年1月5日,家住道里区的马某与其父母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马某的父母将其共有的一套房产卖给马某,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然而,在马某将全部购房款交给其父亲之后,马某的父亲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马某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仲裁委裁定被申请人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义务。
在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之后,仲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认为父子之情血浓于水,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遂在征求了双方的意见之后,对本案进行了调解。仲裁员在调解的过程中了解到,马某的父亲不是故意的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而是由于已经与前妻离婚并搬到别处居住,由于父子之间缺少沟通,导致双方的误会加深,才走到今天这步。在仲裁员的努力之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对于双方的争议达成一致意见,并最终签订了调解书。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认为,人们每天在忙于工作、忙于养家时,应当多抽点时间,陪陪父母,与父母多些沟通与交流,让父母在衣食无忧之时,更能享受到子女陪伴时的快乐,这对于家庭、社会乃至整个国家都至关重要。
作为争议解决途径之一的仲裁,以其所具有的自愿性、快捷性与保密性,在解决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解决这些争议的重要方式,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体现着其独特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