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仲裁动态 > 哈仲新闻 > 正文

2015年哈仲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再创新高

更新时间:2016-01-07 16:02:31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404次

2015年哈仲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再创新高

 

    2015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50件,同比增长51.16%,案件标的额20.84亿元,同比增长96.60%。受案数量和受案标的额均创历史新高,且已连续三年没有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案件。案件审理效率大幅提高。2015年度,共审结案件598件,同比增长77.45%,占立案总数的92.00%,其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哈尔滨的案件共173件,占受案总数的27%。和解调解率达58.16%。与此同时,新兴案件类型不断增加,已增至25类,涵盖了信贷、保险、交通等各类经济纠纷。

    据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数量仍占主导地位。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是否一致,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如何认定及赔偿标准如何确定等方面。由于双方很难达成共识又缺少有效沟通渠道,导致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纠纷的案件越来越多。

借款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由于借贷双方通常关系较亲密且法律意识较薄弱,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注意保留证据,导致发生争议时双方各执一词;二是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利率不明或过高,在还款时应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利息,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据了解,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案件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宣传推广成效显著。通过全方位媒体宣传、实地走访座谈、增设分支机构、开展公益活动等举措,使越来越多的人了解仲裁、信赖仲裁、选择仲裁;二是公信力大幅提升。通过仲裁程序引导、加强审限监控提高案件质量,极大的提升了哈仲公信力,从而使北京、沈阳、福建等地的当事人选择哈仲来解决纠纷。三是积极出台惠民举措。为减少当事人的仲裁成本,便利市民及市场主体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哈仲出台了一系列便民举措,如对标的额五万元以下的案件免收处理费,孤寡老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可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仲裁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