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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一带一路”战略与仲裁纠纷解决机制论坛在京举行

更新时间:2016-09-27 17:10:19   编辑:shijing  点击次数:1597次

聚焦“一带一路”战略 探讨仲裁发展之路

——“一带一路”战略与仲裁纠纷解决机制论坛在京举行

 

    2016年9月26日下午,“一带一路”战略与仲裁纠纷解决机制论坛活动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三楼报告厅举行。本次活动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哈仲)、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律协)、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联合举办,来自仲裁界、律师界、学术界的60余位专家学者莅临参会。

    本次活动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吴爱民主持。贸仲国际处陈建处长出席并致辞。会议期间,共有七位嘉宾及两位点评专家围绕“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国仲裁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从各自专业领域出发分别做了主题发言。

    在会议的上半场,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康明从仲裁的机制、程序、事实证人作证及仲裁费用等方面阐述了我国仲裁与国际仲裁的主要区别;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协“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主任任建芝介绍了“一带一路”战略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了新的国际经济及安全形势为中国带来的机遇;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轩从对个案监督的缺陷及仲裁规则的合法性探讨出发,阐明仲裁规则应予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并提出其基本原则与程序构想。北京市律协副会长张峥对以上三位嘉宾的发言做了点评,并号召律师界同仁应进一步优化知识结构,提升业务素养,以“一带一路”战略为契机,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会议的下半场,由四位嘉宾进行了发言。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利宾从海外能源投资的法律适用谈起,剖析了投资协定与投资仲裁的现状,并对其未来发展进行了多元化展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史晓丽介绍了“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境外投资争议的类型及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受理国际投资仲裁的情况;四方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郑惟结合相关案例,对民营企业参与境外投资的法律风险防控及国际仲裁的运用进行了论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新宇以“一带一路”与进出口企业的法律服务为视角,提出了仲裁作为其争议解决方式的优势及可能存在的问题。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副总法律顾问王耀国为以上嘉宾发言做了点评,并提出国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投资贸易中应注意防控法律风险。最后,与会人员还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了自由研讨,会议在严谨而融洽的气氛中结束。

    据悉,本次论坛活动作为2016年度中国仲裁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及新形势下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进行了有益探索,为繁荣仲裁法学交流研讨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