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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规范化建设 成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

更新时间:2017-05-17 16:23:24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2240次

加强规范化建设 成立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

      为适应仲裁工作发展需要,加强仲裁工作的廉洁性和自律性,517日上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召开四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纪律监察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第四届纪律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进行了审议并予聘任。



      据悉,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规则》是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成立以来首次出台的与纪律监察工作相关的规则和制度。《规则》中明确规定了调查处理程序及纪律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为保证仲裁案件的合法、公正和高效奠定了重要基础。

      第四届纪律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共选聘主任1人,委员8人。所聘任的委员中,哈仲仲裁员5人,其他社会人士3人,分别为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吉霞、黑龙江省律师协会监事长王秋彦、黑龙江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孙景山、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任学军、黑龙江大学纪检委副书记刘彦辉、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波、黑龙江省政协常委、民进黑龙江省委副主委康凤英、哈尔滨市纪委检查委员会常委窦志国。本次选聘的组成人员均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为人公道正派,行业分布合理,熟悉和热爱仲裁法律事业,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纪律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切实加强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职业操守,确保公平公正,为促进仲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