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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仲裁委员会1-5月受案量增长过三成,调撤率超60%

更新时间:2017-06-02 14:44:1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475次

2017年1至5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460件,比去年同期的353件增长107件,同比增长30.31%;受案标的额9.3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5.27亿元减少5.96亿元,同比下降39.03%。结案319件,其中裁决118件,调解及撤案201件,调撤率63%。


      2017年15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460件,比去年同期的353件增长107件,同比增长30.31%;受案标的额9.3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5.27亿元减少5.96亿元,同比下降39.03%。结案319件,其中裁决118件,调解及撤案201件,调撤率63%

      2017年15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77件,占38.48%;借款合同纠纷111件,占24.12%;买卖合同纠纷42件,占9.12%;物业合同纠纷33件,占7.17%;建设工程合同纠纷31件,占6.74%;投资协议纠纷12件,占2.61%;委托合同纠纷9件,占1.96%;保险合同纠纷7件,占1.52%;租赁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各5件,各占1.09%;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作合同纠纷及其他各类合同纠纷等23件,占5%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1月至5月的受理案件中,保险合同纠纷是哈仲今年受理的新型案件。随着仲裁制度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各种民商事纠纷,特别是在专业性较强的保险行业,易因各方当事人对合同中各项条款的理解不同而产生争议,通过仲裁解决这些争议能够确保公平,有效保障各方当事人利益。运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保险争议的优势在于:一、仲裁的不公开审理原则,能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信誉; 二、仲裁具有专家断案的优势,可选择保险专业领域的专家作为仲裁员,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三、仲裁简便快捷、一裁终局的特点,能有效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成本。四、哈仲依据《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缩短了办案时间,普通程序由4个月缩短到3个月,简易程序由2个月缩短到45天。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对双方当事人的影响。

      哈仲提醒广大市民,在签订保险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合适的保险中介人,投保时投保人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是否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等相关资质。

      二、保险合同的构成不仅是保险合同条款本身,还包括与保险合同密切相关的其它文件,这些文件、规定大多涉及保险人的责任免除,因此在签订保险合同前,保险人必须提供并作明确说明。

      三、签约之前,投保人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的内容、认真解读保险合同,对于签约前保险业务员只提供产品说明书,不出示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及其它相关资料的,投保人应拒绝购买。

      四、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一定要了解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理赔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有意向选择仲裁,则须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的仲裁协议。如在保险单的特别约定栏中载明争议解决方式为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在保险单上附贴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加盖骑缝章;也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各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请求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