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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受案标的额再破30亿 保险合同纠纷成新亮点

更新时间:2017-12-08 11:14:23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381次

2017年1到11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070件,比去年同期的888件增长182件,同比增长20.50%;受案标的额32.12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2.37亿元减少0.25亿元,同比下降0.77%。共结案1019件,其中裁决485件,调解及撤案534件,调撤率52.4%。

哈仲受案标的额再破30亿 保险合同纠纷成新亮点


2017年111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070件,比去年同期的888件增长182件,同比增长20.50%;受案标的额32.12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2.37亿元减少0.25亿元,同比下降0.77%。共结案1019件,其中裁决485件,调解及撤案534件,调撤率52.4%

2017年111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334件,占31.21%;借款合同纠纷208件,占19.44%;物业合同纠纷117件,占10.93%;买卖合同纠纷126件,占11.78%;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05件,占9.81%;保险合同纠纷21件,占1.96%;委托合同纠纷17件,占1.59%; 投资协议纠纷12件,占1.12%;服务合同纠纷14件,占1.31%;承揽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各11件,各占1.0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10件,占0.93%;其他合同纠纷共计84件,占7.85%

今年11月,哈仲共计受理案件113件,其中保险合同纠纷6件,在新受理案件中占比为5.3%,占2017年全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比例达28.57%,保险合同纠纷成为了哈仲11月工作中值得关注的重点。为了能够实现专业、高效、公正地化解保险合同类纠纷,我委特别聘有精通保险业务知识的专家仲裁员,在受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后,积极组织专家仲裁员对案件进行论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此,在哈仲受理的保险合同类案件中,调解结案所占比例很高,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仲裁高效、快捷的特点表示认可。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一般争议不大,双方多数是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以王某诉某保险公司案为例,王某驾驶参保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后,未能与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我委受理此案后,经仲裁庭了解具体情况,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而避免了耗时的车损鉴定程序。在保险行业专家仲裁员组织下,王某与某保险公司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该案从20171020日立案到20171110日调解结案,仅耗时20天,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可并履行了调解协议,顺利解决了争议。

哈仲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及保险人的免责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同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您可以选择添加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条款来进一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