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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上半年受案1712件 增幅超70%

更新时间:2019-07-02 13:22:34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688次

2019年16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1712件,比去年同期的996件增长716件,同比增长71.89%;受案标的额43.53亿元,比去年同期的37.02亿元增长6.51亿元,同比增长17.59%。共审结案件1019件,其中裁决393件,调解及撤案626件,调撤率为61.43%

20191-6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60件,占比26.87%;融资租赁合同纠纷430件,占比25.12%;借款合同纠纷188件,占比10.98%;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03件,占比6.0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92件,占比5.37%;保证合同纠纷85件,占比4.96%;买卖合同纠纷72件,占比4.2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57件,占比3.3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55件,占比3.21%;居间合同纠纷50件,占比2.92%;追偿权纠纷17件,占比0.99%;委托合同纠纷17件,占比0.99%;定作合同纠纷、拍卖合同纠纷、退伙纠纷、债权转让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共86件,占比5.02%

2019年以来,本会受理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460件,不同于往年的双方当事人多因房屋价格或室内设施问题引发的纠纷,上半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集中在因中介挪用购房款而导致的交易难以继续进行。实际上,在2015年就有房产中介因此问题而被曝光、相关负责人被依法追责的情形,但部分买卖主体并没有引以为戒,更没有意识到中介代收房款会带来的交易风险。为规范市场、维护交易秩序,哈市住建部门已建立了房产中介统一查询联网平台—哈尔滨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该平台正在对各机构设置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分批公示,公民可对公示机构的备案信息、从业人员资格、政策法规、诚信档案等进行查询。针对目前二手房市场的乱象,对于已经卷入涉嫌房屋中介侵占挪用客户交易资金行为的市民,应尽快到相关部门立案、登记,以保障自身权益;对于准备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市民,买卖双方应提前进入房产中介统一查询平台对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进行查询,在确认已登记备案且无行政处罚与诚信问题时再进行交易,并在交付房款时进行全额资金监管,确保交易资金处于银行第三方账户中,以避免任何一方对房款的挪用,进而从根本上避免买卖双方的资金损失。

随着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及电子商务规模的扩大,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难以满足时代发展的需求,网络仲裁的推广成为必然趋势。网络仲裁是指仲裁的各个环节,即从提出仲裁申请、立案、审理到仲裁裁决的作出等程序均在互联网上进行。网络仲裁对于基本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尤为高效便捷。为进一步化解网络交易纠纷,《哈尔滨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于2018101日起实施,适用网络仲裁规则审理的案件,最快仅需7个工作日完成整个案件流程。截至目前,哈仲网络仲裁平台受理案件34件,审结18件,14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现了立案和审理的各环节网络化高效进行。目前,哈仲正与信息公司积极沟通推进数据对接,实时进行数据备案,在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亦推动了相关数据的互动互通,当出现违约情形时可实现即时立案,促进互联网经济与仲裁的良性互动。随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愈加健全,网络仲裁将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