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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仲前三季度受案2588件 标的额71.62亿元

更新时间:2019-10-02 12:53:00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206次

    2019年1至9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588件,比去年同期的1508件增长1080件,同比增长71.62%;受案标的额71.62亿元,比去年同期的58.53亿元增长13.09亿元,同比增长22.36%。共审结案件1450件,其中裁决585件,调解及撤案865件,调撤率为59.66%。

    在2019年1至9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617件,占比23.84%;融资租赁合同纠纷592件,占比22.87%;借款合同纠纷301件,占比11.6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36件,占比9.12%;保证合同纠纷181件,占比6.99%;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15件,占比4.44%;买卖合同纠纷108件,占比4.17%;财产保险合同纠纷76件,占比2.94%;房屋租赁合同纠纷60件,占比2.32%;居间合同纠纷52件,占比2.01%;委托合同纠纷44件,占比1.7%;追偿权纠纷30件,占比1.16%;定作合同纠纷、拍卖合同纠纷、退伙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共176件,占比6.8%。

    1至9月,哈仲共受理股权纠纷案件12件,就已受理案件来看,当事人股权转让协议内容中包含的“对赌协议”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内容。“对赌协议”作为投资与融资的组合行为,本质上仍然是投资法律关系。对于选择估值调整机制为融资途径的企业来说,本是希望降低风险、谋求双赢局面,但“对赌协议”有时不能准确反映这一融资方式的法律特征,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投机心态,脱离了其应有的融资机制本意。针对“对赌协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风险,本会提示:第一,在签订“对赌协议”前,做好目标企业的尽职调查,评估风险和收益,在签订协议前将风险降至最低;第二,对目标公司的估值不应当过高,以免无法达到对赌标准而导致投资失败;第三,能够向目标企业派驻高管,监督目标企业的管理层,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对赌协议”目标的实现。

    本年度截至9月末,哈仲共受理服务合同纠纷案件19件,与近三年同期受理的此类案件数量相比有所增多,主要类型有健身服务合同纠纷、代运营服务合同纠纷、推广服务合同纠纷等。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电子商务代运营合同纠纷随之出现。电商代运营是针对企业对电子商务需求开展的一种商业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托式电子商务服务,即从事电子商务经营者把网上店铺日常经营、管理、营销、推广的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代运营公司进行操作。通常情况下,代运营服务合同的双方主体均是经营者。因此,相对于其他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服务合同来说,双方在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尽的注意义务是相当的。本会建议经营者之间在签订代运营服务合同时注意约定以下内容:1.对服务项目进行一一罗列,例如约定开设旗舰网店、对商品进行分类上下架等服务项目;2.对服务质量约定明确的量化或评判标准,避免形成如服务优质等比较笼统的约定;3.约定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服务合同的专属性等。一般来说,服务合同纠纷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双方争议不大,适合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庭可对纠纷进行先行调解,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庭可以据此作出调解书,也可以由申请人撤回仲裁请求,既有利于经营者之间继续合作,也有效的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