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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心系民生领域 案件调撤率达60%

更新时间:2019-11-01 16:59:31  哈仲办 编辑:联络部  点击次数:1082次

仲裁心系民生领域 案件调撤率达60%


      2019年1至10月,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737件,比去年同期的1611件增长1126件,同比增长69.89%;受案标的额77.49亿元,比去年同期的60.13亿元增长17.36亿元,同比增长28.87%。共审结案件1621件,其中裁决640件,调解及撤案981件,调撤率为60.52%。

      在2019年1至10月受理的案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650件,占比23.75%;融资租赁合同纠纷592件,占比21.63%;借款合同纠纷325件,占比11.87%;物业服务合同纠纷263件,占比9.61%;保证合同纠纷189件,占比6.9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28件,占比4.68%;买卖合同纠纷121件,占比4.42%;财产保险合同纠纷85件,占比3.11%;房屋租赁合同纠纷61件,占比2.23%;居间合同纠纷52件,占比1.9%;委托合同纠纷51件,占比1.86%;追偿权纠纷30件,占比1.1%;定作合同纠纷、拍卖合同纠纷、退伙纠纷、债权转让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案件共190件,占比6.94%。

      北方城市进入一年一度的供暖季,因供热企业供热温度不达标或者用户拖欠热费产生的矛盾有所增多。此类仲裁案件的审理中,有的供热企业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时供热,成为了一些采暖用户拒付或拖欠供热费用的主要抗辩理由;而有的采暖用户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差、不讲诚信,在接受供热服务后不能主动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费义务、拒付或拖欠供热费,最终引起纠纷。供热合同纠纷案件虽小,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为此,一方面供热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城市对热能需求巨大的情况下,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完善供暖测温等制度,并妥善解决用热户反映的问题;另一方面用热户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否则无故未按约定交纳热费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本年度截至10月末,哈仲受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61件,较去年同期受理的该类纠纷8件有大幅度增加。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多涉及租金欠付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权问题、房屋转租问题、房屋内装修问题、租赁物的权利瑕疵担保问题等,其中最为常见的为租金违约纠纷。在此提示广大出租人及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重点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明确约定租赁合同中关于租期的起算时间、租金的支付时间、承租人及出租人权利与义务等重要条款;第二,明确约定相关风险的负担及违约责任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第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及发生争议的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仲裁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的优势,对于此类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仲裁庭的调解,能够有效的化解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为优化房屋租赁市场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