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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召开

更新时间:2017-09-08 10:53:22   中国贸促 编辑:lianluobu  点击次数:1711次

为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促进中国与东北亚国家的贸易投资发展,经中国政府批准,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于9月1日-5日在吉林长春举办。本着“贸易投资,法律先行”的精神,8月31日,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在中国—东北亚博览会框架下召开。

研讨会以“区域合作进程中的商事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为主题,旨在推动和加强中国与东北亚国家的商事法律交流与合作。会议由中国贸促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大韩贸易投资振兴机构、蒙古国工商会主办,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吉林省贸促会承办,吉林省司法厅协办。

中国贸促会副会长陈洲、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李晋修、蒙古国工商会主席巴·拉瓦格扎布、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副社长郑光泳出席本次会议并致辞,吉林省贸促会会长赵强华主持开幕式。来自中、日、韩、蒙、俄五国的商协会、学术界、法律实务界、企业界、贸促系统分会以及上合组织成员国司法部长会议机制司法部联络员等200余名嘉宾和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在山东省贸促会和吉林省贸促会大力协助下,在参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与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中国区副本部长金三洙签署《中国-韩国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备忘录》


陈洲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与东北亚各国的经贸合作前景广阔,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升级、“大图们江倡议”合作日趋务实,为深化中国与东北亚国家的经贸合作提供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随着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企业开展贸易投资过程面临的法律风险、技术壁垒、摩擦纠纷日益增多,广大企业对专业法律服务需求也不断增加。

陈洲副会长对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 共同搭建法律交流平台,推动建立双边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

二是 共同推动多元化争议纠纷解决,探索建立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三是 共同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李晋修副省长表示,法律是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吉林省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品粮基地,近年,吉林省紧紧抓住东北振兴机遇,立足自身优势,与东北亚区域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投资经贸合作更加紧密,加快构建多双边商事法律合作交流机制显得日益迫切。希望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为打造东北亚共同家园,提供有力的商事法律支撑。

巴·拉瓦格扎布主席表示,交流各国贸易法律信息是在区域合作框架内发展贸易法律服务的好方式。蒙古国在区域合作中将推动提高律师和企业界法律沟通协商能力,希望可以通过共同交流和培训提高东北亚国家在争端解决领域的相关经验,共同推动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再上新台阶。

郑光泳副社长表示,8月24日为中韩正式建交25周年纪念日,中韩两国自建交以来,在贸易投资领域交流紧密,中国已经成为韩国最大的出口国,而韩国也成为中国的4大出口国之一。今天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签订中韩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的备忘录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期待中韩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成立后,能成为两国政府及企业了解相互国家法律及政策的窗口,并起到促进双方合作的积极作用。

专题研讨由中国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副部长刘超主持,共有以下11位中外嘉宾围绕主题发表了专题演讲:

1、俄罗斯联邦律师协会执行副主席苏契科夫·安德列·弗拉基米尔维奇

2、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教授、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事务局局长宇田川幸则

3、大韩商事仲裁院上海代表处主任李妍妍

4、蒙古国国家法学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巴·恩和阿木嘎兰

5、大成律师事务所俄罗斯分所争议解决及仲裁业务负责人罗曼.扎伊采夫

6、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

7、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兼党委书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李虎

8、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石静霞

9、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中日韩合作研究中心主任丁相顺

10、吉林大学法院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曹险峰

11、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副秘书长陈建博士

其中,李虎副秘书长和石静霞院长作为2017年新一届 ICSID 中国籍仲裁员和调解员之一,分别以“中国仲裁和国际仲裁”、“中国-东北亚商事法律合作:基于法律协调与现代化角度的观察”为主题进行了演讲。

研讨会结束后,中韩双方举行中国-韩国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就尽快落实中韩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中国贸促会将与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共建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打造全球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积极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